德国联邦最高法院
德意志聯邦共和國的普通最高法院
联邦最高法院(德语:Bundesgerichtshof,简称BGH)是德国普通法院系统的最高法院,是德国民事和刑事案件的終審法院。為德国5个聯邦終審法院之一,另外四个是聯邦最高勞工法院、联邦最高财政法院、联邦最高社会法院、联邦最高行政法院。
德國聯邦最高法院 | |
---|---|
Bundesgerichtshof | |
司法管轄權 | 德国全境 |
所在地 | 巴登-符騰堡州卡爾斯鲁厄(主要辦公處所) 薩克森自由邦萊比錫 |
所在国 | 德国 |
經緯度 | 49°00′22″N 8°23′48″E / 49.00611°N 8.39667°E |
法官選任方式 | 由法官選拔委員會提名,總統任命。 |
設立法源 | 《德國聯邦基本法》 |
上訴法院 | 聯邦憲法法院 歐洲法院(僅例外情形可以上訴) |
網址 | http://www.bundesgerichtshof.de/ |
德國聯邦最高法院院長 | |
現任 | 贝蒂娜·林佩格 |
首長上任時間 | 2014年7月1日 |
这几个最高级别法院做出的裁决是不可上诉的,只有两个例外,一是案件涉及人权问题而由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做出最终裁决,另一个是案件涉及欧盟法上的问题,联邦最高法院做出裁决后可以上诉至欧洲法院。最高法院现任院长为贝蒂娜·林佩格。
办公地点
联邦最高法院建立于1950年。主要办公地点在卡尔斯鲁厄,以前的大公的宫殿中。此城市曾經歸巴登大公國所擁有。
第五刑事审判庭位于莱比锡。第五刑事审判庭原本设在西柏林,以便上诉案件可以不必把犯人押送通过東德的领土。 德国统一后,原本计划所有的审判庭都要迁移到那里,由于法官们不同意迁址,因此只有第五刑事审判庭从柏林迁到了莱比锡。联邦行政法院也在2002年8月22日迁到了莱比锡。
审判组织
联邦最高法院分为多个审判庭,每个审判庭由一个法官(审判长)领导四个陪审员(Besitzer)组成。 这些审判庭是:
- 12个民事审判庭
- 5个刑事审判庭(一个在莱比锡)
- 八个专门审判庭。审理以下案件
- 土地经济案件;
- 律师案件;
- 公证案件;
- 专利代理人案件;
- 会计案件;
- 税务顾问案件,(但纳税争议由联邦财政法院审理)
- 卡特尔案件;
- 联邦政府公务员案件(但兵役案件由联邦行政法院审理)
院長
姓名 | 任期開始時間 | 任期結束時間 | |
---|---|---|---|
1 | 赫尔曼·魏因考夫 (Hermann Weinkauff,1894–1981) | 1950年10月1日 | 1960年3月31日 |
2 | 布鲁诺·霍伊辛格 (Bruno Heusinger,1900–1987) | 1960年4月1日 | 1968年3月31日 |
3 | 罗伯特·菲舍尔 (Robert Fischer,1911–1983) | 1968年4月1日 | 1977年9月30日 |
4 | 格尔德·普法伊费尔 (Gerd Pfeiffer,1919–2007) | 1977年10月1日 | 1987年12月31日 |
5 | 瓦尔特·奥德斯基 (Walter Odersky,* 1931) | 1988年1月1日 | 1996年7月31日 |
6 | 卡尔曼·盖尔 (Karlmann Geiß,* 1935) | 1996年8月1日 | 2000年5月31日 |
7 | 京特·希尔施 (Günter Hirsch,* 1943) | 2000年7月15日 | 2008年1月31日 |
8 | 克劳斯·托尔克斯多夫 (Klaus Tolksdorf,* 1948) | 2008年2月1日 | 2014年6月31日 |
9 | 贝蒂娜·林佩格 (Bettina Limperg,* 1960) | 2014年7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