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法乘(?—490年),东清河郡绎幕县(今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人,祖籍清河郡东武城县(今河北省衡水市故城县),刘宋、南齐官员。

生平

房法乘在昇明年间出任萧道成的骠骑中兵,升任左中郎将。房法乘性格正直简易,身高八尺三寸,行为高出众人之上,经常低头弯曲,青州刺史明庆符身高与房法乘等同,南齐朝廷只有这两人最高。永明六年六月丙子(488年7月22日),始兴郡太守房法乘出任交州刺史[1],取代刘楷。永明八年(490年),房法乘到达交州后,因为生病不处理政务,专门喜好读书。长史伏登之因此独揽大权,改换将领官吏,不让房法乘知道。录事房季文告诉房法乘,房法乘大怒,将伏登之关入监狱。十多天后,伏登之重重的贿赂房法乘的妹夫崔景叔才得以出狱,率领部曲袭击交州将房法乘捉住,对房法乘说:“刺史既然有病,不应该辛劳。”伏登之就将房法乘关在其他的房间中。房法乘没事,又向伏登之索要书籍来阅读,伏登之说:“刺史安静修养还恐怕引发疾病,哪能看书?”于是就不给。伏登之随之上奏朝廷房法乘心病发作,不能处理政事。永明八年十一月乙卯(490年12月18日),齐武帝萧赜任命伏登之为交州刺史。房法乘返回的路上,在大庾岭去世[2][3]

参考资料

  1. ^ 《南齐书·卷三·本纪第三》:丙子,以始兴太守房法乘为交州刺史。
  2. ^ 《南齐书·卷五十八·列传第三十九》:六年,以始兴太守房法乘代楷。法乘至镇,属疾不理事,专好读书。长史伏登之因此擅权,改易将吏,不令法乘知。录事房季文白之,法乘大怒,系登之于狱。十余日,登之厚赂法乘妹夫崔景叔得出,将部曲袭州执法乘,谓之曰:“使君既有疾,不宜劳。”囚之别室。法乘无事,复就登之求书读,登之曰:“使君静处犹恐动疾,岂可看书。”遂不与。乃启法乘心疾动,不任视事,世祖仍以登之为交州刺史。法乘还至岭而卒。法乘,清河人。昇明中,为太祖骠骑中兵,至左中郎将。性方简,身长八尺三寸,行出人上,常自俯屈。青州刺史明庆符亦长与法乘等,朝廷唯此二人。
  3. ^ 《资治通鉴·卷第一百三十七》:交州刺史清河房法乘,专好读书,常属疾不治事,由是长史伏登之得擅权,改易将吏,不令法乘知。录事房季文白之,法乘大怒,系登之于狱,十余日。登之厚赂法乘妹夫崔景叔,得出,因将部曲袭州,执法乘,谓之曰:“使君既有疾,不宜烦劳。”囚之别室。法乘无事,复,就登之求书读之,登之曰:“使君静处,犹恐动疾,岂可看书!”遂不与。乃启法乘心疾动,不任视事。十一月,乙卯,以登之为交州刺史。法乘还,至岭而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