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照旧时指官府所发的文字凭证,今指由行政主管机关应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的申请,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依法发给的准许从事某种行业工作或特殊活动的正式凭证,是许可证的一种形式,如施工执照、驾驶执照营业执照[1][2]

1933年南京市政府工务局发建筑执照,南京市博物馆藏。

参考文献

  1. ^ 朱子南,王永健,卞兆明,尤振中等. 《中国文体学辞典》. 长沙: 湖南教育出版社. 1988. 
  2. ^ 肖蔚云,姜明安,宝音胡日雅克琪,魏定仁. 《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 (宪法学 行政法学)》. 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