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三周年纪念塔
抗日三周年纪念塔,全称为“国民革命军第十八集团军(八路军)坚持敌后抗战三周年纪念塔”,建于1940年9月18日。塔高6.3米,为五面锥型,顶尖状。起初塔建在后寨村茶壶山下,后来由于水土流失,塔基不稳,遂移塔至今址[1]。1965年5月24日,抗日三周年纪念塔成为调整后的山西省第一批文物保护单位。
抗日三周年纪念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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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文物保护单位 | |
地址 | 山西省长治市黎城县西井镇后寨村 |
分类 | 革命遗址及革命纪念建筑物 |
时代 | 1940年 |
编号 | 1-2 |
认定时间 | 1965年5月24日 |
碑文
纪念塔正面的碑文是“国民革命军第十八集团(八路军)坚持敌后抗战三周年纪念塔”。另外四面中的三面是黎城县长马坚之、山西省第三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专员薄一波、李一清和冀太联办主任杨秀峰、戒伍胜的题词[2] ,第四面的碑文如下:
抗战3年来,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处境艰苦却英勇善战,一举歼寇于平型关,再焚敌机于阳明堡,激发起全民抗战之信心。3年来牵制华北敌兵达二分之一,战斗1万余次,毙伤敌寇20余万人。创建了晋察冀、晋冀鲁豫等10余处敌后抗日根据地。八路军已成为抗战必胜、建国必战的决定力量,是伟大中华民族的保卫者与自由幸福新中国的创造者,而汉奸汪派当永远不齿于人类的历史。晋冀豫区的1200万群众,怀着对劳苦功高之领袖毛泽东、朱德、彭德怀总副司令及英勇善战的全体将士的无限敬意,故以建塔于太行之巅,予以纪念。[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