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祖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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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監生出身。光緒十一年(1885年)十一月,以臺灣府埔裏社廳通判署理臺北府新竹縣知縣,兼任苗栗縣知縣。陞臺北府基隆廳撫民理番同知。十七年(1891年)擢臺南府知府,加三品銜。管轄約今台灣南部之嘉義市全境,以及嘉義縣、台南市及高雄縣西部沿海平原區域(建省前之台灣縣區域)。該區域面積約為4500平方公里,也是清治臺灣之漢人主要集中地所在之一。
1895年,福建台灣省遭清朝割讓予日本,在台士紳籌組台灣民主國,他則擔任基隆廳同知,調兵抵抗日軍。不過因為廣勇潰散,他退入台北,不知所終。
相關文物
名稱 | 圖片 | 年代 | 所在地 | 備註 |
---|---|---|---|---|
「佛力婆心」匾 | 光緒六年(1880年) | 臺南市北區 大觀音亭 |
參見
參考文獻
- 劉寧顏編,《重修台灣省通志》,台北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年。
前任: 吳本杰 |
台南府知府 1891年上任 |
繼任: 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