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食救护礼

日月食救护礼,也叫“日月食救护”。是中国古代的一个礼制名称,该礼制最早形成于明朝時期。而明朝灭亡之后由清朝继承。

历史

日月食救护礼的形成历史最早可追溯至周朝时期,根据《周礼》记载:“救日月,则诏王鼓”。[1]

过程

明朝

根據《明史》記載:“洪武六年二月,定救日食礼。其日,皇帝常服,不御正殿。中书省设香案,百官朝服行礼。鼓人伐鼓,复圆乃止。月食,大都督府设香案,百官常服行礼,不伐鼓,雨雪云中書省設香案,百官朝服行禮。鼓人伐鼓,復圓乃止。月食,大都督府設香案,百官常服行禮,不伐鼓,雨雪云翳则免。

二十六年三月更定,礼部设香案于露台,向日,设金鼓于仪门内,设乐于露台下,各官拜位于露台上。至期,百官朝服入班,乐作,四拜兴,乐止,跪。执事者捧鼓,班首击鼓三声,众鼓齐鸣,候复圆,复行四拜礼。月食,则百官便服于都督府救护如仪。在外诸司,日食则于布政使司、府州县,月食则于都指挥使司、卫所,如仪。

隆庆六年,大丧。方成服,遇日食。百官先哭临,后赴礼部,青素衣、黑角带,向日四拜,不用鼓乐。”[2]

清朝

根据《清史稿》记载:“顺治元年,定制,遇日食,京朝文武百官俱赴礼部救护。康熙十四年,改由钦天监推算时刻分秒,礼部会同验准,行知各省官司。

其仪,凡遇日食,八旗满、蒙、汉军都统、副都统率属在所部警备,行救护礼。顺天府则饬役赴部洁净堂署,内外设香案,露台上炉檠具,后布百官拜席。銮仪卫官陈金鼓仪门两旁,乐部署史奉鼓俟台下,俱乡日。钦天监官报日初亏,鸣赞赞“齐班”。百官素服,分五列,每班以礼部长官一人领之。赞“进”,赞“跪,叩,兴”。乐作,俱三跪九叩,兴。班首诣案前三上香,复位。赞“跪”,则皆跪。赞“伐鼓”,署史奉鼓进,跪左旁,班首击鼓三声,金鼓齐鸣,更番上香,祗跪候复圆。鼓止,百官易吉服,行礼如初。毕,俱退。是日礼部祠祭司官、钦天监博士各二人,赴观象台测验。乡日设香案,初亏复圆,行礼如仪。

若月食,则在中军都督府救护,寻改太常寺,如救日仪。直省遇日、月食,各按钦天监推定时刻分秒,随地救护。省会行之督、抚署,府、州、县行之各公署,并以教职纠仪,学弟子员赞引,阴阳官报时。至领班行礼,则以督抚及正官一人主之。上香、伐鼓、祗跪,与京师救护同。”[3]

参考文献

  1. ^ 时刻知道•600年一遇的月偏食到底是怎么产生的. 看点新闻. 2021-11-20 [2023-10-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10-26) (中文(简体)). 
  2. ^   明史/卷57. 维基文库. 1645年. 
  3. ^   清史稿/卷90. 维基文库. 1928年.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