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履泰(?—1648年),字大来,號方城,浙江海鹽縣人。明末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三十四年(1606年)丙午科舉人,天启五年(1625年)乙丑科進士,於福建同安縣任縣令五年,施政嚴保甲、練鄉勇,保固地方不遺餘力,因此招撫鄭芝龍,同黨李魁奇、鍾斌仍為海寇,蹂躪中左所,履泰日率領父老子弟練兵,軍容甚盛,諸海盜相戒勿犯;後任吏科给事中,明亡,投效唐王於側,於贛州遭遇清兵,拒降跳崖僅輕傷,次年返鄉病逝。

家族

曹元方,崇禎十六年(1643年)進士。

著作

著有《靖海紀略》,為履泰任同安時,與上司往返之文件。書分4卷,前3卷主要為書信,共計100餘封;第4卷為辦理團練的過程及成效,極具史料參考價值。

參考來源

  • 清史稿·列傳280卷》前朝(明)遺逸
官衔
前任:
李燦然
明朝同安县知县
1625年—1631年
繼任:
熊汝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