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曰唯
生平
萬曆四年(1576年)丙子科河南鄉試第二名舉人,二十六年(1598年)戊戌科進士[1],大理寺觀政,萬曆二十七年(1599年)任順天府東安縣知縣[2]。二十八年調武清县,本年丁憂。三十二年補山東淄川县知县,萬曆三十五年(1607年)為御史温如璋彈劾[3],三十八年升南京大理寺右评事,三十九年丁憂。四十一年補大理寺评事,四十二年升刑部山东司主事,四十三年会审梃击案[4]。四十四年升员外郎,四十五年京察。天啓元年(1621年)降補山东臨清州同知,二年升南京都察院,五年升户部员外郎,六年升郎中,本年出任江西撫州府知府,崇祯元年考察。
参考文献
- ^ 《萬曆二十六年戊戌科進士履历》:曾曰唯,竟魯,易五房,壬戌正月初一日生。光山人,丙子二名,会三十四名,三甲二百十五名。大理寺政,己亥授東安知縣,庚子調武清,庚子丁憂,甲辰補淄川知縣,庚戌升南大理寺右评事,辛亥丁憂,癸丑補大理寺评事,甲寅升刑部山东司主事,丙辰升员外,丁巳京察,辛酉降山东臨清同知,壬戌升南都察院,乙丑升户部员外,丙寅升郎中,本年改補撫州知府,戊辰考察。曾祖伯瑀。祖景富。父盛。
- ^ 民國《安次縣志·卷三》
- ^ 《明神宗實錄》:万历三十五年十一月庚戌,山东温如璋劾高唐知州黄应台贪酷、金乡知县穆景星、淄川知县曾曰唯、日照知县江汇海等各拟降调,事下吏部。
- ^ 《明神宗實錄》:万历四十三年五月乙丑,刑部十三司官同到提牢厅,将提牢主事王之采前日私审张差所供各犯的确姓名、居住、年貌再三细审。是日审者山东司官四员:胡士相、陆梦龙、邹绍光、曾曰唯;会问官二员赵会祯、劳永嘉;提牢官一员王之采;及各司掌印官十一员吴养源、曾之可、柯文、罗光鼎、曾道唯、刘继礼、吴孟登、岳骏声、唐嗣美、马德澧、朱瑞凤等。
官衔 | ||
---|---|---|
前任: 張士濂 |
明朝無極縣知縣 1610年-1612年 |
繼任: 周敬止 |
前任: 朱大典 |
明朝撫州府知府 天啓六年-崇祯元年 |
繼任: 黄应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