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影视中心

最高人民检察院影视中心,是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检察日报社主办,具有独立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和影视制作资质的专业影视机构,位于北京市石景山区香山南路109号,主要负责策划、出品、拍摄、制作检察、法制题材的影视作品。

最高人民检察院影视中心
格言口号
检影光曜、法彰义显
机构概况
上级机构检察日报社
机构类型事业单位
职能围绕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心工作,组织、策划、出品、摄制检察题材电影、电视剧、专题片、电视节目、网络电影、网络剧、微电影、短视频等影视产品
联络方式
总部
实际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香山南路105号
對外官網http://www.jcrb.com/spptv
机构沿革
前身中国检察影视中心

历史

最高人民检察院影视中心的前身是1996年成立的中国检察影视中心,2003年12月25日,经原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同意,最高人民检察院影视中心正式成立[1]。2012年9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决定,由检察日报社社长兼任最高检影视中心主任。该中心邀请作家莫言任艺术总监,作家周梅森任顾问[2]

主要作品

电影

电视剧/网络剧

专题节目

  • 《检察之窗》
  • 《检察V视》
  • 《案“鉴”》

纪录片

  • 《中国检察》
  • 《走近人民检察》

相关链接

参考

  1. ^ 检影光曜 用镜头讲述千钧正义. newspaper.jcrb.com. [2025-01-02]. 
  2. ^ 影视中心简介. 中国法制影视传媒.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