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影视中心
最高人民检察院影视中心,是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检察日报社主办,具有独立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和影视制作资质的专业影视机构,位于北京市石景山区香山南路109号,主要负责策划、出品、拍摄、制作检察、法制题材的影视作品。
格言或口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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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影光曜、法彰义显 | |
机构概况 | |
上级机构 | 检察日报社 |
机构类型 | 事业单位 |
职能 | 围绕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心工作,组织、策划、出品、摄制检察题材电影、电视剧、专题片、电视节目、网络电影、网络剧、微电影、短视频等影视产品 |
联络方式 | |
总部 | |
实际地址 | 北京市石景山区香山南路105号 |
對外官網 | http://www.jcrb.com/spptv |
机构沿革 | |
前身 | 中国检察影视中心 |
历史
最高人民检察院影视中心的前身是1996年成立的中国检察影视中心,2003年12月25日,经原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同意,最高人民检察院影视中心正式成立[1]。2012年9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决定,由检察日报社社长兼任最高检影视中心主任。该中心邀请作家莫言任艺术总监,作家周梅森任顾问[2]。
主要作品
电影
电视剧/网络剧
专题节目
- 《检察之窗》
- 《检察V视》
- 《案“鉴”》
纪录片
- 《中国检察》
- 《走近人民检察》
相关链接
参考
- ^ 检影光曜 用镜头讲述千钧正义. newspaper.jcrb.com. [2025-01-02].
- ^ 影视中心简介. 中国法制影视传媒.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