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深(1879年—1943年7月2日)[1],又作朱㴱[2]博淵直隷省順天府永清縣人,中華民国檢察官,北洋政府皖系軍閥政治人物,後參加中華民国臨時政府、南京国民政府(汪精衛政權)。

朱深

生平

 
朱深別影

朱深早年在日本留学,畢業於東京帝国大学法学部。歸国後,他任京師地方檢察廳檢察長。1913年(民国2年)1月,他被北洋政府任命為總檢察廳檢察官。翌年他任約法会議議員資格審定会会員。1915年(民国4年)11月,他升任總檢察廳檢察長、司法官懲戒委員会委員。

1918年(民国7年)3月[3]他任第三次段祺瑞內閣司法總長。翌年6月到12月,他在龔心湛臨時内閣靳雲鵬臨時内閣司法總長兼署内務總長。第一次靳雲鵬內閣薩鎮冰臨時內閣他仍任司法總長。1920年(民国9年)7月,直皖戰争皖系敗北,朱深被直系通緝,經日本公使館幫助,逃到天津。1925年(民国14年),臨時執政段祺瑞掌權,他任京師警察總監京師市政督辦,任職1年後辞任,改任北京電燈公司協理。[4]

1937年(民国26年)12月,王克敏北平成立中華民国臨時政府。朱深参加該政府,任法制總長。翌年9月,他任中華民国政府聯合委員会常務委員。1939年(民国28年),他兼任華北電業會社社長。

1940年(民国29年)3月,汪精衛南京国民政府合流。朱深任中国国民党中央執監委員、華北政務委員会常務委員兼政務廳廳長、中央政治委員会委員。1943年(民国32年)2月,他升任華北政務委員会委員長,兼任剿共委員会委員長等職。

1943年7月2日,他在北京病逝。享年65嵗。

注釋

  1. ^ 鄭仁佳「朱深小傳」、徐友春主編『民国人物大事典 増訂版』、東亜問題調査会『最新支那要人伝』記其生年為1879年。Who's Who in China 3rd ed, p.231記其生年為1880年。
  2. ^ 见于中華民国臨時政府《政府公报》。
  3. ^ 鄭同上、劉寿林 編『民国職官年表』作此。Who's Who in China 3rd ed., op.cit.誤為「1917年9月」。
  4. ^ Who's Who in China 5th ed, p.66記其「1923年以降引退」。

参考文献

   中國北京政府
前任:
江庸
司法總長
1918年3月 - 1920年7月
繼任:
張一鵬
前任:
于宝軒
内務總長(署理)
1919年6月 - 12月
繼任:
田文烈
   中華民国臨時政府
前任:
(創設)
法制總長
1937年12月 - 1940年3月
繼任:
(廢止)
   南京国民政府(汪精衛政權
前任:
(新設)
華北政務委員会
政務廳長
1940年3月 - 7月
繼任:
祝惺元
前任:
王揖唐
華北政務委員会委員長
1943年2月 - 7月
繼任:
王克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