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冲 (唐朝)

唐朝

李冲(7世纪?—688年),唐朝宗室唐太宗的孙子,越王李贞的长子,封琅玡王

李冲好学,勇而有才,累迁博州刺史。688年,黄国公李譔伪造唐睿宗李旦给李冲的诏书,說皇帝已经被武太后软禁,要宗室一起来勤王。李冲也假造唐睿宗李旦给他的诏书,说皇太后要取代李氏江山,建立武氏王朝。然而,在诸王约定共同起兵的时间前,9月16日,李冲在博州山东聊城)提前起兵,他通知越王李贞、纪王李慎、韩王李元嘉、霍王李元轨和鲁王李灵夔等人,让李唐宗室同时起兵反抗武则天。但只有他父亲李贞起兵。李冲有士卒五千,度黄河武水,武水县令告急魏州,魏州遣莘县令马玄素领兵先乘城,李冲攻击,趁焚烧城门,起风向却反,大家心情沮丧,属下董元寂诵言:“琅琊王与国家战,是造反。”李冲斩杀了他,属下惧怕,于是溃败,只有数十家僮跟着他回博州,9月22日,被当关为百姓孟青棒、吴希智所杀。武则天命丘神勣为清平道大总管讨伐,兵未至,李冲已死,起兵七日而败。丘神勣到博州后,官吏素服来迎,丘神勣挥刃尽杀之,破千余家,以此加官为左金吾卫大将军。武则天制削李贞及李冲父子之属籍,改姓虺氏。李冲二弟:李茜、李温。李茜,常山公,坐死。李温以前告发,流放岭南神龙元年(705年),唐中宗恢复了李贞的李姓和族籍,开元五年(716年),唐玄宗将李贞、李冲重新改葬。

传記資料

  • 旧唐書》卷六十四·列传第十四·越王贞传
  • 新唐書》卷七十九·列传第四·越王贞传

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