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奇玉(1573年—1644年),字元美,號荆陽浙江嘉兴府嘉善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三十一年(1603年)癸卯科浙江鄉試三十七名舉人,天啓二年(1622年)壬戌科会试十七名,崇祯元年(1628年)戊辰科殿试三甲一百九十四名進士。吏部观政,二年(1629年)授顺天府武学教授,三年升国子监博士,升南工部都水司主事,四年管节慎库,五年管街道,升职方司员外,六年升郎中,升宁国府知府,十年补汝宁府,十三年致仕[1]

曾從學于高攀龍易经,著有《雪园易义》四卷。崇祯十七年甲申,闻崇祯帝殉国,悲恸而卒,年七十二[2]

家族

曾祖李世芳。祖李鑑,乡宾。父李友春,封给事中。兄李奇珍,万历二十六年进士。子李公柱,崇祯十三年进士。

参考文献

  1. ^ 《天啓二年壬戌科进士履历》
  2. ^ 《衎石斋记事稾》·李奇玉传:李奇玉,字元美,自号荆阳,秀水人。万历三十一年举人,崇祯元年进士,历南京工部、兵部,出为汝宁知府,有寇警,登陴固守,寇去乞病归。少从高攀龙学易,攀龙语以显仁藏用之旨,曰:发其蕴者子也。晚而掩关研求杂撰,错综理象,融洽成《雪园易义》四卷、《图说》一卷,推衍邵子先天之学,轻安自得,终日陶然,洒然有句云:“飞鸟流云皆象意,莫从纸上觅羲皇”,人拟之《击壤集》。庄烈帝殉国,奇玉闻,大慟三日,病不旬日,卒年七十有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