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希揆(?—?),號鹿胎云南曲靖府南宁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天啓元年(1621年)辛酉科雲南鄉試舉人,二年(1622年)壬戌科進士。大理寺观政,授铜梁县令,有政声。六年补浙江海盐县知县,丁忧归。崇祯二年补孟县,澹靜慈惠,政簡刑清,民號李佛。兼精青烏家言,謂邑地青龍遜強處弱,又水奔不聚,遂建鎖水閣於縣東南五里,閣高五丈余。謂後科名當盛,且有入翰林者。後皆如言。盗魁李小泉聚众称稱王,希揆練民兵,出奇策生擒之。四年调河内县,五年擢吏部稽勋司主事,历验封司[1]、考功司。吏科给事中曹履泰疏纠李希揆骤躐典铨,希揆嗾大珰王永祚使诬履泰下狱,论戍岭南。六年降湖广按察司知事,八年升南大理寺右评事。歸建興古書院於府治南宁县報恩寺側。卒年四十一[2]

家族

弟李思揆,善草書,雅與王覺斯善,書法亦瀕相類。

参考文献

  1. ^ 《崇祯长编卷之六十四》崇祯五年十月,以李希揆为验封司主事。
  2. ^ 《南宁县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