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朝 (越南)
李朝(越南语:Nhà Lý/茹李),是越南歷史上的一個朝代,因该朝君主姓李而得名,历经九代君主,共217年。
李朝 Nhà L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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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年—1225/1226年 | |||||||||
地位 | 帝國 | ||||||||
首都 | 華閭 (1009年-1010年) 昇龍 (1010年-1225/1226年) | ||||||||
政府 | 君主制 | ||||||||
皇帝 | |||||||||
• 1009年-1028年 | 李太祖 (首) | ||||||||
• 1224年-1225/1226年 | 李昭皇 (末) | ||||||||
历史 | |||||||||
• 李太祖登基 | 1009年 | ||||||||
• 陳太宗受禪 | 1225/1226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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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歷史系列條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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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前時期(東山文化) | |||||||||||
傳說時期(鴻龐氏、甌貉) | |||||||||||
第一次北属時期 前207–40 | |||||||||||
(秦、南越、西漢、新、東漢) | |||||||||||
東漢:徵氏姐妹 40–43 | |||||||||||
第二次北属時期 43–544 | |||||||||||
(東漢、吳、晉、宋、齊、梁) | |||||||||||
吳:赵妪 248 | |||||||||||
前李朝(萬春國)544–602 | |||||||||||
第三次北属時期 602–905 | |||||||||||
(隋、唐、武周、唐) | |||||||||||
唐:梅叔鸞、馮興、楊清 | |||||||||||
越南自主時期 905–938 | |||||||||||
(唐、後梁、南漢) | |||||||||||
靜海軍:曲家、楊廷藝、矯公羨 | |||||||||||
吳朝與十二使君時期 938–967 | |||||||||||
丁朝 968–980 | |||||||||||
前黎朝 980–1009 | |||||||||||
李朝 1009–1226 | |||||||||||
陳朝 1226–1400 | |||||||||||
胡朝 1400–1407 | |||||||||||
第四次北属時期 1407–1427 (明) | |||||||||||
明:後陳朝 1407–1413 | |||||||||||
後黎朝前期 1428–1527 | |||||||||||
莫朝 1527–1592 | |||||||||||
南北朝 1533–1592 |
莫朝 | 後黎朝 後期 | |||||||||
後黎朝後期 1533–1789 | |||||||||||
後黎朝後期 鄭阮分治 1627–1672 1774–1775 |
鄭主 1545–1787 |
阮主 (南進) 1558–1777 | |||||||||
西山朝 1778–1802 | |||||||||||
阮朝 1802–1945 | |||||||||||
法属时期 1884–1945 (北圻、中圻、南圻) | |||||||||||
法屬印支:保護國阮朝 | |||||||||||
日属时期 1940–1945 (法屬印度支那政府) | |||||||||||
日属:保護國阮朝→越南帝国 1945 | |||||||||||
越盟 | 法属时期 1945–1954 | ||||||||||
法屬印支:南圻國、山地國、越南臨時中央政府 | |||||||||||
越南民主共和国 1945–1976 |
越南国 1949–1955 | ||||||||||
越南共和国 1955–1975 | |||||||||||
越南南方共和國1969–1976 | |||||||||||
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 1976至今 | |||||||||||
越南主题 | |||||||||||
李朝開創於1009年。該年農曆十一月,前黎朝的左親衞殿前指揮使李公蘊(即李太祖)奪取帝位[注 1],次年改元順天,定都昇龍(今稱河内)。李朝建國後,採取唐朝和宋朝的中央政治制度模式。在太祖、太宗、聖宗、仁宗四代君主的百餘年間,越南進入了政治集中、國家統一、國力強盛的時期。李朝的治國政策包括興建昇龍城,分封中央軍政諸臣職位,改組地方政治機構,發展佛教,實行科舉制度,改革土地和稅收制度,制定《刑書》以改良法律,對外採取擴張政策等。李朝前半段時期多次與宋朝、真臘、占城發生戰爭,佔領了大片領土。1054年,李圣宗改国号为「大越」,并成为此后越南数个朝代的国号。李英宗時,獲宋朝冊封為安南國王,越南從此亦被稱作安南國。李朝在中葉以後逐漸衰弱,國內封建諸侯相互交戰,爭奪權力。李朝晚期,發生了「范猷之亂」、「郭卜之亂」和陳嗣慶、陳承兄弟專權的場面。最後權臣陳守度趁李昭皇年幼,於1225年年底(或1226年初)安排從姪陳煚(陳承之子)「受禪」,取代李氏帝位[注 2][1],建立陳朝。
国号
越南国号一般不会在改朝换代时更改,这与中国不同。李朝开国时,沿用前黎朝的国号大瞿越,1054年李朝第三代皇帝李圣宗(1054年-1072年在位)改国号为大越。
當時外國對越南李朝則有不同的名稱。宋朝封李朝前半期的君主为「交趾郡王」,所以此一时期被称为交趾国;李朝第六代皇帝李英宗時(1138年-1175年在位),获南宋孝宗改封为「安南国王」[注 3],从此被称为安南。[2][3]在占婆國(位於現時越南中、南部)的碑銘文獻中,對越南李朝稱為「Yavana」(中國學者馮承鈞翻譯為「越」[4],蔡華、楊保筠等譯為「耶槃那」[5])。
政局發展
李公蘊開國
李朝開國君主太祖李公蘊[注 4],北江古法州(在今越南北寧省)人士,原是前黎朝官員,曾為黎中宗、黎臥朝帝效力,臥朝帝任命為「左親衞殿前指揮使」。[6]臥朝帝行為暴虐,人心不服,而李公蘊的性格則是仁慈寬厚,得到人心的支持,加上他掌握兵權[注 5],便對帝位有凱覦之心。1009年(前黎朝景德二年),臥朝帝死後,太子年紀尚幼,臥朝帝的弟弟黎龍鏦、黎龍鍉起兵爭奪帝位,但都被李公蘊所殲滅。[7]祗候陶甘沐知李公蘊的心意,就向他勸進,說臥朝帝因昏庸殘暴,多行不義,已被上天所屏棄,而臥朝帝之子年紀幼小,難以克服各種困難[注 6],並利用迷信思想提出李氏將成為新興的統治者[注 7],堅請李公蘊奪位稱帝。李公蘊知道時機成熟,就登基為帝[8],是為李太祖(1009年─1028年在位),李朝由此建立。
奠定統治基礎
太祖開國後,便積極奠定統治基礎。1010年(順天元年),李公蘊認為丁、黎兩代的舊國都華閭地方狹窄,不適合作為帝都,於是下《遷都詔》,認為應該承襲中國古代商周兩代搬遷國都的先例,遷都大羅城(今河內),原因在於該地居於國內的中心地域,地勢較高而險要,氣候乾爽,面積寬闊,交通與居住也很便利,具有作為國都的條件。[注 8]該年農曆七月,朝廷遷入大羅城,改名「昇龍城」,並修建宮殿、府庫、城隍、城牆、寺廟等等設施,使昇龍城具備相當規模。[9]
除營建新都外,李太祖又進行各種措施,以強化統治,包括改組地方行政,分全國為二十四路、設定稅收制度、分封諸子為王等等。[10]又出兵打擊各地反抗勢力,於1012年(順天三年)十二月,太祖親征演州。[11]1024年(順天十五年),命太子開天王李佛瑪伐峯州、開國王李菩伐都金州。[12]1026年(順天十七年),命開天王李佛瑪討伐演洲賊。1027年(順天十八年),命開天王李佛瑪征討七源洲、東征王李力征討文州[13]。
太宗時期的動亂
太宗在位年間(1028年-1054年在位),仍時有地方上的叛變。這類事件的成因,越南史家陳重金(即陳仲金)指出是由於「當時朝廷不設節鎮官,各州軍務民政皆委諸于州牧處置。而在上游地區則由酋長管領。正因為這些人職權過大,因而常有叛亂發生」。[14]1031年(天成四年)正月,驩州(今越南乂安省)人叛變,李太宗於二月親征,驩州人降,太宗作出寬大處理,赦免當地長官之罪,並撫諭其民。[15]1033年(天成六年)正月,定源州人造反,太宗於二月親自討平。同年九月,彘源州人造反,太宗於十月親自討平。[16]1035年(通瑞二年)十月,愛州(今越南清化省)人造反,太宗親自討平,判罰愛州長官,並對當地民眾加以安撫。與此同時,皇弟李勝乾、大將阮慶等在國都昇龍造反,但亦失敗,被處死刑。[17]1043年(明道二年)年初,愛州、文州兩地均有叛變,太宗出兵討平。[18]
太宗時期歷時較久、影響力較大的亂事,為廣源州(在現時中國廣西省及越南高平省邊境地區,當時屬宋朝)地區首領儂存福、儂智高父子的起兵作亂。儂存福初為儻猶州首領,附近一帶的廣源州地區原本由其存福的兄弟及妻子分別管治,存福將之兼併,自立為「昭聖皇帝」,並於1038年(通瑞五年)農曆十二月進攻李氏朝廷。到次年(1039年,通瑞六月)年初,李太宗親征廣源州,擒獲存福,帶到昇龍處死,但其妻阿儂、兒子儂智高卻在戰事中逃脫。[19]1041年(乾符有道三年),阿儂與儂智高奪回儻猶州,建「大曆國」,李氏朝廷出兵討平,擒儂智高回昇龍。李太宗憐憫其一家遭遇,便赦罪放回,並任命為廣源州長官。[20]但儂智高仍伺機造反,於1048年據勿惡洞而叛,李廷命太尉郭盛溢(一作郭盛諡)討伐,智高又投降。[21]1050年(崇興大寶二年),儂智高據宋越邊界上的安德州勿陽洞造反,建「南天國」,改元「景瑞」,而愛州等地亦同時反叛。1052年(崇興大寶四年)四月,儂智高與宋朝聯絡,要求歸附宋朝,但宋廷不允,智高便入侵宋朝南部邊境,自稱「仁惠皇帝」,國號「大南國」,[22]受影響地區包括邕、橫、貴、龔、潯、藤、梧、封、康、端、廣等州。宋廷派狄青等征討,智高戰敗,逃至大理國,被當地人斬首,首級被送交宋朝朝廷。[23]儂智高的事變才告平息。
聖宗、仁宗時期的國勢發展
1054年李太宗死後,太子李日尊繼位,是為李聖宗(1054年-1072年在位),此後,李朝政局漸見昇平,歷史學家陳重金(即陳仲金)就形容聖宗時代是「百姓折服,登基以來,少有寇盜」[24]。聖宗對於文化教育的發展,相當重視,積極發揚中國的儒家學說。在1070年(神武二年)農曆八月,興修文廟,塑孔子、周公、「四配」(顏回、曾參、孔伋、孟軻)及七十二賢等像,規定四季祭祀,並讓皇太子學習儒家文化。[25]在軍事方面,改革兵種編制,以加強戰鬥力及防止兵變。[26]李聖宗又向外擴張,覬覦鄰國領土。1059年(彰聖嘉慶元年)三月,入侵宋朝的欽州地區。[27]1069年(天貺寶象二年),聖宗親征南方的占城國,奪取該國的地哩州、麻令州、布政州等地。[25]
1072年聖宗去世,由年僅七歲的皇太子李乾德繼位,是為李仁宗(1072年-1127年在位)。因仁宗皇帝年幼,未能親自處理政務,便由生母倚蘭元妃(又作猗蘭元妃)、嫡母上陽太后揚氏(又作楊氏)垂簾聽政,並由太師李道成輔助。但倚蘭元妃生性嫉妬,唆使仁宗殺害上陽太后及侍女七十六人。此次宮廷慘禍,被越南後世史家所譴責:「何至殺嫡后,虐無辜,殘忍若是哉!」[28]
仁宗在位的早期,在大臣李道成,大將李常傑的影響下,對內對外均有重大舉動。在內政方面,於1075年(太寧四年)二月,實行科舉考試,是為越南最早的一次科試。[29][30]又於1076年(太寧五年)設國子監 [31],於1086年(廣祐二年)選士進入翰林院任職[32],以擴充學官制度。對外方面,李朝和宋朝在1075年至1077年(英武昭勝二年)期間,爆發大型戰事,到1078年(英武昭勝三年),李朝遣使入宋要求和好,到1079年(英武昭勝四年)雙方才達成議和。[33][34]
李朝中晚期政局
1127年(天符慶壽元年),李仁宗去世,由姪兒李陽煥繼位,是為李神宗(1127年-1138年在位)。神宗年齡尚少,由大臣張伯玉、劉慶覃、楊英珥等輔政。神宗初年,曾讓被官府沒收田地的人民,取回田地,又讓六軍(禁軍)「更番歸農」,從而刺激農業。[35][36]
1138年(天彰寶嗣六年、紹明元年)李神宗去世,長子李天祚繼位[37],是為李英宗(1138年-1175年在位)。李英宗繼位時,年僅三歲,由太后黎氏攝政。黎太后寵信杜英武(神宗母杜太后之弟),大權遂落入杜英武之手。杜英武在1141年(大定二年)鎮壓太原一帶的申利之亂[38](銘文資料稱申利為「尚衰」[39];據《欽定越史通鑑綱目》注引吳仕的說法,申利與中國典籍裡,投靠大理國爭奪李朝帝位的趙智之,是同一人[40]),又於1150年(大定十一年)鏟除了反對自己的武帶、楊嗣明等廷臣[41]。但因朝中仍有其他忠臣義士,如蘇憲誠、黃義賢、李公信等人的支撐,杜英武的權力才受到制衡。[42]杜英武去世後[注 9],李朝政局由蘇憲誠支撐。蘇憲誠致力整頓軍制,又提倡學問研究,對當時政局有所建樹。[42]
1174年(天感至寶元年)九月,太子李龍昶因與後宮妃嬪行為不軌而被廢為庶人,李英宗改立只有兩歲的兒子李龍𣉙為太子。[43]次年(1175年,天感至寶二年)農曆七月,李英宗去世,年僅三歲的李龍𣉙繼位,是為李高宗(1175年-1210年在位)。李英宗死前留有遺詔,由「蘇憲誠輔導太子(高宗)」[44],即意味著蘇憲誠仍繼續當權,直到1179年(貞符四年)六月他去世為止。後世越南史家吳士連,就讚揚他的管治期間,李朝出現「上安下順」的穩定局面。[45]
李高宗在位的中晚期,雖然已日漸長大,可親自處理國政,但卻喜好狩獵、出遊、興建宮室,這些舉措都涉及龐大開支,須強徵百姓服役,使百姓痛苦萬端。而朝廷上下都未能周慮政事,而攬權貪污、賣官鬻爵、搜刮民財之風卻盛行,終引起大規模的亂事。[46]1208年(治平龍應四年),知乂安軍事范猷造反,李氏朝廷命范秉彝率軍討伐。次年(1209年,治平龍應五年)七月,范秉彝擊敗范猷,但范猷逃脫,並派人到京師昇龍誣告范秉彝。李高宗便捉拿范秉彝,但卻引起秉彝部將郭卜不滿,率兵入宮營救秉彝。李高宗得知兵變消息,立刻殺范秉彝,然後與太子李旵出逃。郭卜佔據昇龍,立李高宗子李忱為帝。太子李旵逃到海邑劉家村時,娶當地豪族陳李之女為妻,並得陳李兒子陳嗣慶等的協助,出兵護送李高宗回昇龍,平息了郭卜的亂事。[47][48]
李高宗回京後不久,於1210年(治平龍應六年)十月去世[48],太子李旵登基為帝,是為李惠宗(1210年-1224年在位),而他在海邑劉家村所娶的陳氏則為立為元妃,其兄陳嗣慶獲封為「彰誠侯」。而當時的朝政,據《大越史記全書》所載,已是漸漸失去秩序,民眾又不熟習軍事,因此面對盜賊的橫行,也未能有效地制止[注 10],地方上出現割據勢力,李氏朝廷的統治基礎漸見薄弱。陳嗣慶的敵對勢力段尚(據洪州)向朝廷指稱嗣慶打算發兵攻進國都昇龍,廢掉惠宗皇帝,另立新君主。[注 11],李惠宗聽信其言,隨即調動兵馬討伐嗣慶;而陳嗣慶也聽聞妹妹元妃陳氏被李惠宗之母譚太后所虐待,便領兵進攻昇龍,陳氏家族與李氏朝廷雙方軍隊交鋒持續數年。1216年(建嘉六年),惠宗因得悉譚太后意圖毒殺元妃陳氏,加上發生杲人的作亂,惠宗便帶陳氏出走到陳嗣慶軍中,請求嗣慶出兵平定杲人。事後,李惠宗冊立元妃為皇后,元妃之兄陳嗣慶為太尉輔政、陳承為內侍判首。陳嗣慶還得以調集軍隊、製造兵器、演習武藝,掌握了國家的軍事實力。而李惠宗卻於1217年(建嘉七年)三月患病發狂,無法理政,中央朝政,便操於陳嗣慶之手。當時全國仍處分裂之局,較具實力的割據者有段尚(據洪州)、阮嫩(據扶董鄉)等,陳嗣慶致力予以打擊。[49][50]
建嘉十三年農曆十二月己卯日(西曆1224年1月3日),陳嗣慶去世。[51]李惠宗皇帝病況並無好轉,而陳氏同族兄弟陳守度便擔任「領殿前諸軍扈衞禁庭」,成為控制李氏朝廷的權臣。1224年十月(建嘉十四年、天彰有道元年),李惠宗退位,成為上皇,由年僅七歲的公主李佛金繼位[52],是為李昭皇(1224年-1225年/1226年在位)。
陳氏代李
李昭皇繼位後,1225年(天彰有道二年)農曆十月,權臣陳守度安排了讓其族兄弟陳承之子陳煚(年僅八歲),娶李昭皇為妻。[53]當時,李昭皇之父上皇李旵,曾說過若傳位給女兒,恐怕無法控制朝中大臣,難免招致滅亡[注 12],打算讓李昭皇禪位給陳煚。陳煚父親陳承曾有所猶疑,但陳守度認為必須趁現在時機成熟,向陳承指出上皇李旵沒有兒子,想以陳煚為繼承人而傳位給他,實屬天意。若不把握這個天賜良機,可能招致危機。[注 13],於是決定讓陳煚接受帝位。[54]十二月[注 2],陳煚接受李昭皇禪位,建立陳朝,李朝灭亡。隨後,陳氏王朝進一步鏟除李氏殘餘勢力(詳見下文李朝王室遺族)。
制度
政府架構
李朝在開國之際,李太祖就著手建構自己的朝廷組織。為了鞏固李氏家族的統治地位,李太祖便對王室成員分封各種稱銜及爵位,立母親為太后,立后六人,長子立為太子,其餘眾子及皇兄封為「侯」或「王」。李太祖又制定官員職級,較重要的職官包括相公、樞密使、太保、太傅、左金吾、左武衞、右武衞等職。在眾多文武大臣當中,官分九品,各有職責,從而鞏固和加強了中央機構。[55]
李朝初创时期,宰相被称为“相公”。[注 14][56]李朝另一重要輔政官員為太尉,史載李太祖称帝时,任命兄长武威王的儿子李徵显为太尉。太宗繼位之時,便任阮光利為太尉。[57]在1048年(天感圣武五年),太宗命令太尉郭盛谥讨伐侬智高[58]。臺灣學者耿慧玲歸納指出,太尉就是宰相,職權是「內贊機務,外總戎機,無事則居中輔政,有事則銜命出征」,李朝前期的大將李常傑就曾擔任太尉[59],中期的輔政重臣蘇憲誠[60]、晚期以武力奪權的陳嗣慶亦擔任該職。[61]
李朝亦仿照中國式制度,授任“中书门下”以作朝廷宰輔職稱。如大將李常傑曾被授以「同中書門下」之銜。[注 15][62]同時由于太尉在李朝的地位尊崇,实际上中书门下的权力有限。中书门下的最高长官为“平章军国重事”,相当于宰相,但无实权,不常授,为朝廷重臣的加官、追赠。[注 16][62]苏宪诚也被授予“入内、檢校太傅、平章軍國重事、王爵”。[44]李朝的加官、追赠还有“光禄大夫”、“开府仪同三司”等职衔。
李朝政府尚有多個輔弼官員。有左参知政事、右参知政事[注 17][63],李神宗時為參知政事[注 18]<[64];中书省作为朝廷办公的中枢,长官为中书侍郎。太宗时期,任命廖嘉真为中书侍郎。[63]枢密使於太祖时期始設[注 19][56],太宗时期,分設左樞密和右樞密[注 20][57],神宗時復為樞密使。[注 21][65]又仿照宋制,设有“文明殿大学士”以备君主顾问。[注 22][66]
李朝政制還有一特色,就是會重用中官(閹人),如李常傑、劉慶譚等人,都是經過「清身」(淨身)的太尉,由此可見李朝的中官具有特殊地位。[67]
李朝中期开始,官职制度逐渐在继承唐宋的基础上有所发展:皇帝近侍官的首领被称为“内侍判首”,李朝后期权臣陈承曾经担任过内侍判首。[注 23][68]。到了陈氏代李时,冯佐周也担任过内侍判首。[注 24][68]皇帝身边的高级近侍还有上品奉御一职:李朝末年夺取政权的陈守度曾经担任过此职,掌握朝政。[注 25][68]李朝制度,宗室子弟封王、列侯,功臣封列侯、关内侯。太祖立国,封功臣陶甘沐为义信侯,尚公主。惠宗初年,权臣苏忠嗣为“招讨大使关内侯”。之后的权臣陈嗣庆也获得侯爵,谥号彰诚。另外,李朝设有越式的“明字”爵位,授予朝廷重臣。李朝高宗时,曾经授予陈李(后来陈朝追谥为“元祖”)“明字”称号。[注 26][68]。
在地方管治方面,自李朝初年起,太祖將丁朝和前黎朝時期的十道,改為二十四路。[69]關於這次改制的原因,是由於十道制度,令地方將領既握有重兵,兼管區域政事,權力過大。因此將全國拆分為二十四路,路的長官稱「知府」,由文官出任。路下設州、府、鄉、社(社為最基層,設社官掌理戶籍)等各級行政單位。 李太宗改知府為州牧,軍政權力操於州牧手中。李太宗立下規定,每年與各級官員舉行一次盟誓,向李氏宣誓以表效忠。李朝歷代君主還會分封各子為王,到國內要地鎮守。在邊遠地區和少數民族居住地,設州、寨,驩州及愛州特設寨,實行軍事統治,以應付南鄰占婆。[70]少數民族地區為本地酋長世襲之地,在李朝早期,大者名州牧,小者名首領,後來因地域逐漸分割,酋長勢力漸弱,朝廷派知州一人,酋長直接隸屬,而這類的州到12世紀(李朝中期)已稱「鎮」。[71]
疆域建置
李朝疆域相比於丁朝及前黎朝有所增廣,這是基於它「多次對鄰國發動侵略」,故得以「擴大領土」[72]。李朝地方建置亦常有變更,大體而言,就如法國學者馬思伯樂(另有馬司帛洛、馬司勃羅、馬伯樂等譯法)所說:「李氏一代二百年間疆域名稱之沿革,頗多混淆」[73]。
李朝在太祖立國後設置「二十四路」。關於二十四路的全部地名,現已不詳,正如越南學者陶維英所說:「我國(指越南)正史所開列的名錄,如我們所知,只記載了二十四路中的十二路。」陶維英又指出後世所僅知的十二路,包括:天長路(南定省東部)[注 27];國威路(為底江流域的山西地區);海東路(即廣安地區)、建昌路(太平省一部份)、快路(即興安地區)、黃江路(即南定省西部)、龍興路(太平省一部份)、北江路(即北寧、北江地區)、長安路(即寧平地區)、洪路(即海陽地區)、清化路(即清化省地區)、演州路(為乂安省北部地區)。[74]關於「二十四路」的戶口數目,據後黎朝的阮廌《輿地志》,有「三百三十萬一百戶」。[75]
其後李朝領土有所增加。例如在1037年(通瑞四年),李太宗征服臨西道。1069年(天貺寶象二年),李朝攻取占婆國(又作占城國)的布政州、地哩州(一作地里)、麻令州三州(在廣平省及廣治省一帶),並於1074年(太寧三年)改地哩為臨平、麻令為明靈。[76]位於宋越邊境的廣源一地,據中國學者郭振鐸、張笑梅的考證,本是北宋的羈縻州,由部落首領儂氏世襲管治,但因宋廷須與遼、西夏爭持,無暇南顧,儂氏便實際上受越南李朝的支配。到1052年(崇興大寶四年)廣源州首領儂智高被宋人消滅,李朝更將該州順手而得。[77]李仁宗初年,宋越兩方雖曾爆發戰事,廣源一度被宋軍奪回,但戰後宋廷仍將之交還李朝。[78](關於李朝領土擴張的情況,詳見下文「對外關係」。)
到12世紀,南宋學者周去非於淳熙年間(1174年至1189年)編著《嶺外代答》,書中概括地記錄了當時的李朝疆土範圍及建置情況:
“ |
置四府十三州三寨。府曰都護、大通、清化、富良;州曰永安、永泰、萬春、豐道、太平、清化、乂安、遮風、茶盧、安豐、蘇州、茂州、諒州;寨曰和寧、大盤、新安。大抵清化、遮風、乂安、永安皆遵海,而永安與欽州為境,茶盧與占城為境,蘇州、茂州皆與邕管為境。[79] |
” |
在20世紀,法國學者馬司伯樂、越南學者陶維英、中國學者楊武泉等等,先後在《嶺外代答》內容上,對李朝轄地情況作了考訂及增補。現將之開列如下表。[80]
府/州/寨 | 後世位置 | 備注 |
都護府 | 在今河內。 | 即唐代時的交州。 |
大通府 | 今河內西北黑水河(又名黑河、李仙江)流域西岸。 | 馬思伯樂稱當地應為「治理蠻夷首領之區域」。 |
清化府 | 今清化省之清化市。 | 即唐代時的愛州。 |
富良府 | 為如月江上之富良。 | 為一新府。 |
北江府 / 天德府 |
馬思伯樂:北江府管治從諒山到東海的地區。 陶維英:天德府即北寧等地 |
馬思伯樂指除以上四府,尚有北江府,由李氏王室故鄉古法州升為府。 陶維英指天德府於1010年由古法州改成,原是屬於北江路地方,從王室故鄉升為府。 |
應天府 | 在今河內。 | 陶維英指應天府又稱「南京」,位置亦在河內。 |
長安府 | 即華閭。 | 陶維英指長安府由華閭建成。 |
永安州 | 治所在今广西东兴市江平镇。包括鄰近的先安(今属越南)。 | 即唐代時的陸州,1023年改潮陽鎮為永安州。 |
永泰州 | 在海防西北的東潮。 | |
萬春州 | 在太平江與北江(又名急流河)匯流處的至靈境內。 | |
豐道州 | 未詳。 | |
太平州 | 在興安省快州府。 | 舊名藤州,後來於李朝末年亦復稱藤州。 |
清化州 | 今清化省東北部份地區。 | |
乂安州 | 即乂安省。 | 即唐代驩州,1036年改驩州為乂安州。《越史略》記載1101年「改驩州為乂安府」,馬思伯樂認為《越史略》有誤。陶維英則據《越史略》算作一府。 |
遮風州 | 未詳。 | 為瀕海地區。 |
茶盧州 | 在廣平省。 | 地接占城(即占婆國)。 |
安豐州 | 未詳。 | |
蘇州 | 在高平、諒山邊境。 | 馬思伯樂認為蘇州及茂州應為「蘇茂州」,乃一州非二地。 |
茂州 | 見上。 | 見上。 |
諒州 | 今諒山。 | |
廣源州 | 今中國廣西省的靖西、那坡、德保、天等、大新、崇左和越南高平、矢和、東溪以北地區 | 郭振鐸、張笑梅《越南通史》指廣源原為北宋羈縻州,該地酋長儂智高被滅後李朝將之順手得。 |
和寧寨 | 未詳。 | |
大盤寨 | 在下龍灣。 | |
新安寨 | 在今越南廣安(邻近海防)。 |
提倡佛教
李朝大力提倡佛教,使之成為國教,大建廟宇,並讓僧侶參政,因此佛教在李朝得到長足的發展。
早在李太祖時便重視佛教。他本人曾為僧侶,師事萬行,並得他的協助而奪取政權。此後,僧侶階層便在李朝政府裡取得特殊地位,僧萬行便獲李太祖封為「國師」,備受尊崇,其後君主亦模仿太祖的做法,甚至給與僧侶封邑。到李高宗時,曾下詔招募沙汰僧人,到朝中參與改革政治,出謀獻策[81]:77。
李朝政府又為推動佛教而投入大筆開支[81]:78-80。在全國各地,政府大興土木,興建廟宇、寺塔,保留到後世的有延祐寺(又稱一柱寺)[82]、鎮國寺、章山寺、佛積寺、天福寺、永慶寺等等。為了得到《大藏經》等佛教經典,李朝多次派使到宋朝求取。又在每年春、秋二季舉行大法會、花燈佛會,及設置法事道場,均為佛教的典禮活動。[83]在政府的推動下,李朝出現新的佛教教派成立和流布發展(詳見下文佛教發展)。
文教及科舉
與李朝同期的宋代,尊崇儒學,理學興盛。李朝政府實施的文教政策,亦受中國學風影響。1070年(神武二年),李聖宗修建文廟及立下規定祭祀孔子、周公等,此舉具有劃時代意義,史家陳重金(即陳仲金)稱越南「有奉祀孔子及諸先賢的文廟,始於此時」。[24]
繼崇儒政策推出後,李朝政府進一步實行中國式科舉制度,取士任官。1075年(太寧四年),朝廷舉行「明經博學及試儒學」三場,中選者黎文盛隨即獲朝廷起用,「進侍帝學」(即教導皇帝學習),成為幼主李仁宗的老師,這是越南實行科舉制之始。1076年(英武昭勝元年),朝廷設國子監,選文職官員識字者入內習文。1077年(英武昭勝二年),考核官員,所考內容為書、算、刑律。1086年(廣祐二年),設立翰林院,選拔全國有文才者,進翰林任職。1195年(天資嘉瑞十年),李高宗舉行「三教」(儒、道、釋[84])考試。除了在國都昇龍開試,在地方上亦設「鄉試」,以兩級制的方式,分級取士。這一系列措施,對越南封建時代科舉制度奠下基礎。
據中國學者郭振鐸、張笑梅的統計,李朝開科取士的時間,主要集中在李仁宗(1072年-1127年在位)、李英宗(1138年-1175年在位)及李高宗(1176年-1210年在位)三位君主統治時期。當中李仁宗開科一次,取士名額十人;李英宗開科一次,取士名額未詳;李高宗開科亦一次,取士名額二十人。此外,郭振鐸、張笑梅又認為,李朝科舉,與私有土地制及地主階級興起有關。因私有土地制在全國蔓延,李朝為配合此一客觀事實,對科舉出身者封賜土地,從而鼓勵私有土地,有助經濟建設,增加國家收入。[85]
刑法
李朝為越南法制史上的重要時期,出現了越南較早的成文法律,當中以李太宗於1042年(明道元年)農曆十月制定的《刑書》最為重要。在此之前,越南法制混亂,史稱當時對案件的處理相當煩瑣,司法官吏拘泥於法律條文,處事方式嚴苛,甚至出現枉判及誤判的情況。[注 28],李太宗針對這些弊病,下令編定《刑書》,「敍其門類,編其條貫」,使法制得以系統化。[86]《刑書》的重要性,在於它是越南法制史上第一部成文的律書,對越南法律發展有極為重大的意義。[87]
太宗制定《刑書》以後,李朝歷代都對刑法條律作出增補。例如在1108年(龍符八年)頒「盜殺牛令」[88]、1122年(天符睿武三年)頒「收捕逃亡」[89]、1125年(天符睿武六年)頒「毆人死令」[90]、1127年(天順元年)下令「諸訟已經祖宗理判者不得復奏」[91]1142年(大定三年)定「賣田土例」。[92]、1145年(大定六年)頒令「諸相爭田池財物,不得托權勢家」[93]、1046年(大定七年)頒令「各司決獄,有彊爭不合條制者,杖六十」[94]、1162年(大定二十三年)頒令「自閹者杖八十、刺左膊二十三字」[95]。
綜觀李朝法制,據後世越南學者潘輝注的評論所說,其功用在於「參酌古今,永示成規」,但李朝的律法仍有「失於寬」的缺點,因此「未為善制也」。[96]
土地分配
李朝時期,對土地的管理,主要分為國有土地(朝廷支配)及公有地(公社可自治)兩大形式。
國有土地由中央朝廷所支配,一般而言有四種處理方式。第一是設立「坊邑」,調動戰俘或囚犯開墾土地,作為莊園,其生產物品皆供李室王室使用。第二是「拓刀田」,由朝廷將一部份土地,分封給立下功勲的軍政大臣。第三是「湯沐邑」,為分封給公主的一種封地 。第四是「寺田」,是君主賜與各級僧侶及寺廟的土地,數量相當龐大。
公有地則應用於農村,農村上的公社可享有廣泛的自治權,將土地分給公社成員(包括耕作者、勞動者等)耕作生產,他們有自己的生產工具,義務是向朝廷繳納部份產品、納稅、服一定日期的勞役和兵役。但公社成員只對土地享有使用權,最高擁有權仍屬於君主。
除了國有土地及公有地,李朝時期還有土地私有制發展的趨勢,土地透過被買賣、典當及搶佔等過程,因而逐漸集中在豪紳貴族之手。貴族除享有大片土地,還蓄養家奴,供其使用及買賣。[97]
賦稅
李朝初年,便著手制定賦稅條例,務求徵課有度,以及制止官員貪污舞弊,損害國庫收入。1014年(順天五年)農曆二月,李太祖釐定稅例,在潭池田土、桑州錢穀、山源藩鎮產物、關隘譏察鹹鹽、蠻獠犀象香料、源頭木條花果等六個方面,規定所應繳稅項。[98]
與此同時,李朝政府又設法推行獎勵及寬減措施,如1010年(順天元年)十二月,李太祖下令「赦天下三年租稅,積年逋久者,即除之」;1040年(乾符有道二年)李太宗下令減免半稅,1044年(天感聖武元年)再下令免半稅。這些措施的用意都在於促進生產,刺激經濟發展。[99]
貨幣
李朝從太祖皇帝時起,隨著政權逐漸穩固,社會秩序恢復,便開始鑄造貨幣。但因李朝的基本經濟政策是重農抑商,輕視了貨幣的作用,民間交換多是以物易物,加上李朝政府廣建佛寺,銅料多用於塑造佛像,因此李朝貨幣的鑄造量也較少。[100]除李朝政府所鑄貨幣外,丁、前黎兩朝貨幣仍在通行。外來貨幣方面,宋朝的貨幣,透過宋廷對李朝使節進行賞賜,以及中國商人到越南貿易買賣,亦得以在越南大量流通。[101]
有關李朝歷代君主的鑄幣概況,有如下表。[102]
君主 | 所鑄貨幣 | 鑄造時期 | 形制 | 流通情況 | 備注 |
---|---|---|---|---|---|
李太祖 | 順天大寶 | 1011年(順天二年)以後。 | 錢緣適中,錢文上的「順天大寶」四字對讀,採用真書,有傾斜,不太均勻及協調。它的造型厚實,比丁、前黎及陳時錢幣要大,重量約有5克。 | 迄今發現的「順天大寶」只有一個版式,且流通範圍相當有限。 | 李太祖稱這款貨幣為「大寶」,以別於中國及越南前朝(丁朝、前黎朝)所用的「通寶」、「元寶」等貨幣名稱。 |
李太宗 | 明道元寶 | 曾於1042年(明道元年)及1043年(明道二年)鑄造兩次。 | 錢文上的「明道元寶」四字旋讀,又稱「明道錢」。它有兩種版式,一種是字體粗壯,另一種是字體狹細。兩者字體均採用真書。 | 鑄造和流通數量很少,與其他貨幣一起通行。 | 該貨幣主要用於賞賜文武官僚。 北宋仁宗也曾鑄造「明道元寶」,不過李太宗的「明道元寶」在鑄造工藝和風格上,與宋仁宗的有明顯區別。 |
天感元寶 | 李太宗晚年。 | 錢文上的「天感元寶」四字旋讀,有兩種版式,一種是光背,一種是背文上有「乾王」二字。兩者字體均採用真書。 | 數量很少。 | 背文上的「乾王」,是指李太宗次子李日中,以示李太宗對李日中及其生母的寵愛。 | |
李聖宗 | 沒有李聖宗鑄錢的文獻記載及實物發現。 | ||||
李仁宗 | 天符通寶 | 李仁宗晚年的天符睿武(1120年-1126年)及天符慶壽(1127年)年間。 | 僅一個式版,錢文上的「天符通寶」旋讀,採用真書,製作工藝比較粗糙,類似李太祖的「順天大寶」,錢徑較大,厚實,光背,錢緣適中,輪廓分明,佈局均稱,但文字較呆板。 | 數量甚少。 | 數量少的原因基於李朝重農抑商,以及輕視了貨幣經濟的作用。 |
天符元寶 | 該錢的錢文旋讀,「元」字採用篆書,其餘三字用真書,錢緣略寬,與「天符通寶」不同。 | 該貨幣被後世學者認為可能是私鑄錢。 | |||
李神宗 | 沒有神宗鑄錢的文獻記載及實物發現。 | ||||
李英宗 | 大定通寶 | 大定年間(1140年-1162年)。 | 錢徑較大,「大定通寶」四字對讀,採用真書,錢緣稍寬,比較厚實,光背。 | 數量很少。 | 金世宗亦有「大定通寶」,而李英宗的「大定通寶」則是越南風格,製作上也較為粗糙。 |
正隆元寶 | 1163年(政隆寶應元年)鑄造。 | 錢文上把「政」寫成「正」,四字旋讀,真書,光背。 | 數量很少。 | 金海陵王也曾鑄「正隆元寶」,而李英宗「正隆元寶」的錢文較粗大,錢緣較寬,且穿孔也較不平整。 | |
李高宗 | 治平元寶 | 治平龍應年間(1205年-1210年)。 | 有兩種版式,一種是錢徑較大,錢文四字旋讀,採用真書,「治」及「元」二字方正,「平」及「寶」二字瘦長,光背。另一種的錢文與前一種相同而略小,闊緣。 | 鑄行很少。 | 因李朝晚期政局漸趨動蕩,所以鑄行也更少。 |
李惠宗 | 沒有惠宗鑄錢的文獻記載及實物發現。 | ||||
李昭皇 | 沒有昭皇鑄錢的文獻記載及實物發現。 |
軍事制度
李朝開國君主李公蘊本為軍人出身,憑武力奪取帝位,因此深知武力的重要性。在即位之後,就著手改組和整頓軍事組織。太祖相當重視軍權指揮,規字各皇子必須平時習武,隨時派到各地任職或作戰。
在軍隊編制方面,太祖於1025年(順天十六年),下詔「定兵為甲」(意為即編制戶籍),每甲十五人,用一人為管甲。凡年十八至二十歲的丁男,稱為「黃男」;二十至六十歲,稱為「大黃男」,須登入冊籍。丁男以十五為一隊,由一隊長管理,平時習武及從事生產,戰時派出作戰。中央備有禁軍,禁軍沿襲前黎朝的制度,於士兵額頭刺有「天子兵」三字。
太祖以後,軍隊編制再有更動。李太宗時,分禁軍為十二衞,李聖宗時再次整頓軍隊,制定軍號,稱為「御龍」、「武勝」、「龍翼」、「神電」、「棒聖」、「保勝」、「雄略」、「萬捷」等等,皆列於左右,額上刺有「天子軍」字樣。陸軍分為弓箭手、兵騎(馬隊及象隊)及擲石兵等兵種。
除了禁軍(又稱為「正兵」),國家又設番兵(即地方兵),仔細區分,不得混雜,以防其變。一旦發生兵變,可互為制衡,便於朝廷調遣。[103]
军队出征时,皇帝亲自任命将帅,授予“元帅”、“都统大元帅”或“都统元帅”的称号;《越史略》记载,1037年(通瑞四年),太宗「以開皇王為元帥,討都金等州」”[104];1043年(明道二年)太宗命令“開皇王為都統大元帥,討愛州。奉乾王為都統元帥,討文州。”[105]以上统帅都由王室宗亲担任。名臣李常杰 (《越史略》作阮常傑)也曾担任元帅职务。聖宗在位時,1070年(神武二年)農曆五月,“元帥阮常傑俘獲第矩於真臘界。”[106]
李朝中期,西南邊境及國內時有動亂,大臣杜英武乃著重培養軍民熟習軍事,以便隨時定亂及抵禦邊鄰。[注 29][107]但到李朝晚期,承平日久,再度出現紀綱漸廢,民不知兵的局面,因而盜賊橫行亦未能有效鎮壓[108],李朝最終衰亡。
社會經濟及文化的發展
農業
李朝農業得到相當的發展,在沿海和北部平原一帶的荒野,由於政府的推動之下,得以開墾成農田,以水稻方式耕種。為免土地受澇、旱之災,政府致力興修水利,例如在國都昇龍築紅河堤,清化地區再修水壩,使河渠暢通,灌溉農田,增加農產收成。
在農耕上具有重要作用的耕牛,得到政府立法保護,例如但凡盜竊耕牛者,會被罰杖打一百;宰殺耕牛超過規定數量者,會被判入獄。政府還規定農戶互相監督,共同承擔宰牛的責任。因此,李朝時期的農業勞動力、畜力遂得到高度保障,有助發展農業。[109]
工業技術
李朝時期的工業,由於受到君主的重視,加上從宋朝學習得先進技術,因而取得一定成就。當时的紡織匠,能織出各種花色繁多、圖案新穎的布、綢、綿、緞。陶器方面能製作出白瓷瓦、琉璃磚瓦,以及花紋複雜細膩、塗有棕色、白玉色、象牙色的彩釉瓷器。煉鐵、冶銅、編織、造紙、刻板印刷等工業,也得到中國的傳授,而發展起來。[110]
建築
李朝的建築,有帝王的樓台宮殿、城壘、供奉英雄人物的廟宇,以及寺廟、寶塔等等。
李氏廷朝在國都昇龍,營建宏大城壘。城包括兩層,總長約有25公里,而皇城之內更有高達四層的宮殿。據越共學者指出,李朝昇龍城的城壘,是越南歷代各王朝當中「最大的一個城壘建築工程」。而李朝的寺廟建築亦甚具規模,如桂武縣的招攬寺,後世所能見到的三層遺址的面積,長度約120米,寬約70米。李朝還有建築了不少多層寶塔,如報天塔(在今河內)高約60米,12層;崇善延齡塔高13層;章山塔有方形塔基,每邊長19米。瓊琳寺(在廣寧省東潮縣)的彌勒佛像高約20米。
李朝建築的設計,還會襯託附近的自然風景,力求做到與人工建築與天然景色互相協調。寺廟往往是以對稱的正方形布局。李朝建築物中較具特色的,是保留在河內的延祐寺(又稱一柱寺),該寺建於湖中心,以一根大石柱承托,象徵一朵盛放在水面上的荷花。[111]
佛教發展
佛教在李朝政府的支持下,達到興盛局面。當時國內遍布佛教設施,銘文有「凡有名山勝境,莫不啟拓,以建覺場」[112]、「於是或京師而緬思梵福,紺宇星分;或州縣而擬報洪恩,靈祠棊布」[113]等記述。佛教僧侶人員,受朝廷的君主的禮遇和重用,並且有新的佛教教派創立和流佈。較重要的禪宗草堂派(簡稱草堂派),該派由李聖宗時期,來自中國的臨濟宗僧人草堂所創。草堂原在占城國游化,後因李朝於1069年(天貺寶象二年,七月改元神武)攻入占城,草堂被越軍俘獲回國,但得到聖宗皇帝賞識,拜草堂為師,遂開創草堂派)。後來的李英宗、李高宗諸帝也自稱草堂派弟子,中國學者杜繼文指出該派實為「李朝最得勢的佛教僧團」,其教義提倡「禪淨一致」,即修禪與念佛結合,與中國的禪宗相同。除草堂派外,密宗於李神宗時亦頗為流行,具代表性的僧侶有阮明空、徐道行等人。[114]
文學及藝術
越南在10世紀以前,流傳著相當豐富的民間口頭文學作品,包括民間歌謠、神話傳說等等。[115]到10世紀以後的李朝時期,則有漢文文學的蓬勃發展。這是基於越南因長期受中國統治,中國官員在當地推行漢字,加上中越地區的文化交流,造就了越南的漢文文學的發展。[116]
李朝時的漢文學,深受佛教的影響。李朝君主推動佛教,令僧侶在政治、社會、文化等領域具有地位,加上特別是李聖宗、李仁宗的詩作,本就「禪語為多」,因此令「禪詩」盛行。李朝初年在朝廷上位高權重的萬行,其詩作的特點是使用了押韻偈語作修飾,例如他的《示弟子》一詩:「身如電影有還無,萬木榮春秋又枯;任運盛衰無怖畏,盛衰如露草頭鋪」,詩文表現了佛教的根本思想。李仁宗所寵信的滿覺禪師,在寂滅前留下一偈:「春去百花落,春到百花開;事逐眼前過,老從頭上來。莫謂春殘花落盡,庭前昨夜一枝梅」,這首偈更被指為李朝最好的詩之一。[117]
李朝的漢文詩歌除了禪詩,還有李常傑的《南國山河》一詩,具有追求民族獨立的意志,與當時的詩作風格迥異,別樹一幟。[118]
李朝時漢語散文作品,比漢語詩歌出現較晚。現存的有開國君主李公蘊的《遷都詔》,該文以駢文體裁寫成,文風簡樸,內容以歷史為鑑,進行正反論證,展現作者的統治才能。到李仁宗時,有官員阮公弼撰寫《大越國李家第四帝崇善延齡塔碑文》,該文以歌頌朝廷為目的,具有誇飾風格,對文字進行雕琢。李公蘊與阮公弼兩文的對比,反映了越南漢文散文在布局謀篇、語言文字運用方面的進步。[119]
從李朝的碑銘文獻當中,亦可看到中國文化與越南自身文化融合的情況。以李朝中葉時的《奉聖夫人黎氏墓誌》為例,該篇銘文的內容典雅,而且使用甚多的中國漢文典故,據統計多達十一處。[120]學者耿慧玲解釋這是由於「李朝繼丁、前黎之後建立了200多年的政權,實際上承續的是五代以來的政治與文化體制,甫自中國政權的直接統治獨立,其中國文化的承續性應該仍然強烈,在碑誌中大量運用中國的典故是很自然的事」。[121]與此同時,《奉聖夫人黎氏墓誌》裡又用到越南的通用語,如使用「好」字,意謂母親;使用「長婆」,是為對高年紀女性的尊稱。[122]
李朝時期的藝術發展,有水上木偶戲的發達。水上木偶戲源自紅河三角洲,農民在農閒和河水氾濫時,便在水上進行木偶戲以作消遣。後來成為一門表演藝術,甚至為越南君主作御前表演。到了現代,水上木偶戲在越南仍是深受重視的本土藝術。[123]
字喃的萌芽
字喃為古時越南民族語言的載體之一,至於它的萌發,據中國學者羅長山指出是「學術界至今尚未有定論」。[124]但早在8世紀(唐朝統治時期)到12世紀,雖然尚未有形成系統的字喃,已以假借字的形式偶然出現。《越史略》於1148年(大定九年)的記載裡,出現了一句「殿前是武吉,非武帶也」的說話[125],學者羅長山解釋「吉」、「帶」二字便是假借字形式的字喃,喃義是糞尿。這可被視為字喃初期萌芽的遺跡。[126]
自然史及災害
越南屬熱帶地區, 北方地區(李朝主要領土範圍)有四季之分,夏季高溫多雨,冬季寒冷潮濕。[127]境內河流甚多,尤以紅河為最大的水系,同時亦容易形成洪水。[128]據《越史略》、《大越史記全書》等越南史籍的記錄,李朝時期曾於1073年、1126年、1127年、1128年、1130年、1131年及1144年出現久雨或淫雨,而洪水亦有多起,分別是1037年、1050年、1053年、1055年、1064年、1080年、1198年、1199年、1208年、1218年、1222年等等。有紀錄的大風則在1132年、1185年、1188年、1204年。不過李朝時亦有多次旱情或春夏季節無雨的紀錄,這些年份是1027年、1071年、1108年、1118年、1124年、1126年、1130年、1131年、1135年、1137年、1138年、1140年、1143年、1146年、1148年、1150年、1165年、1197年、1223年。
紅河三角洲土地肥沃,盛產稻穀。[129]李朝糧食收成較佳的年份,據史籍紀錄都在前半期,即1016年、1030年、1044年、1079年、1111年、1120年、1123年、1140年。蝗災曾有兩次紀錄,分別在1121年及1223年。人類及牲口的疫症,曾於1100年、1146年、1165年及1195年大規模爆發。李朝後半期有較多的饑荒情況,發生於1042年、1156年、1181年、1199年、1208年。
越南也是有地震風險的國家。[130]史籍記載李朝時有多起地震,發生年份在1016年、1042年、1053年、1098年、1107年、1152年、1153年、1155年、1162年、1171年、1174年、1179年、1180年、1188年、1189年、1192年、1195年、1199年、1200年、1202年、1218年、1223年。
此外,較特別的事故有1127年的「天狗星隕,有聲如雷」;1136年(或1137年)、1224年的「江水如血」和「江水赤如血」等等。
有關李朝一代的自然現象及災害,詳見下表。[131][注 30]
年份 | 現象種類 | 情況 | 撫恤措施 | 參考來源 |
---|---|---|---|---|
1016年 順天七年 |
地質 | 地震。 | 《越史略》、《大越史記全書》 | |
食糧供應 | 是歲農作物大熟,禾三十結,直七十錢。 | 蠲免三年租稅。 | 《越史略》、《大越史記全書》 | |
1027年 順天十八年 |
氣候 | 六月,旱。 | 《大越史記全書》 | |
1029年 天成二年 |
氣候 | 十月朔,萬歲寺階前天雨白米成堆。 | 《越史略》、《大越史記全書》 | |
1030年 天成三年 |
食糧供應 | 十月,農作物大熟。 | 帝幸鳥路田省歛。 | 《越史略》、《大越史記全書》 |
1037年 通瑞四年 |
水文 | 秋,大水。 | 《越史略》、《大越史記全書》 | |
1042年 乾符有道四年 |
地質 | 九月,地震。 | 《越史略》、《大越史記全書》 | |
食糧供應 | 是歲全國大飢。 | 《大越史記全書》 | ||
1044年 明道三年 十一月後改元天感聖武 |
食糧供應 | 十月,農作物大熟。 | 因有征占婆戰事,朝廷蠲免境內今年一半税錢,以慰跋涉之勞。 | 《越史略》、《大越史記全書》 |
1050年 崇興大寶二年 |
水文 | 六月,大水。 | 《大越史記全書》 | |
1053年 崇興大寶五年 |
地質 | 正月初五日,地震三度。 | 《大越史記全書》 | |
水文 | 七月至八月,大水。 | 《大越史記全書》 | ||
1055年 龍瑞太平二年 |
氣候 | 十月,大寒。 | 朝廷為體恤獄中囚徒,命有司發府庫衾席賜之,並日給二飯。蠲免境內今年一半稅錢。 | 《越史略》、《大越史記全書》 |
1071年 神武三年 |
氣候 | 自春至夏不雨。 | 《越史略》、《大越史記全書》 | |
1073年 太寧二年 |
氣候 | 年初,淫雨。 | 《大越史記全書》 | |
1079年 英武昭勝四年 |
氣候 | 雨雹。 | 《越史略》、《大越史記全書》 | |
食糧供應 | 五月,農作物大熟。 | 《越史略》、《大越史記全書》 | ||
1098年 會豐七年 |
地質 | 八月,地震。 | 《越史略》、《大越史記全書》 | |
1100年 會豐九年 |
疫病 | 十二月,大疫。 | 《越史略》、《大越史記全書》 | |
1102年 龍符[注 31]二年 |
氣候 | 正月,立春日,降瑞雪。 | 《大越史記全書》 | |
氣候 | 二月,大水。 | 《大越史記全書》 | ||
1107年 龍符七年 |
地質 | 夏,地震。 | 《大越史記全書》 | |
地質 | 十月,地震。 | 《越史略》 | ||
1108年 龍符八年 |
氣候 | 夏,不雨。 | 《大越史記全書》 | |
1111年 會祥大慶二年 |
食糧供應 | 秋,農作物大熟。 | 《大越史記全書》 | |
1114年 會祥大慶五年 |
氣候 | 春,瑞雪降。 | 《越史略》、《大越史記全書》 | |
1118年 會祥大慶九年 |
氣候 | 夏,旱,後下雨。 | 《大越史記全書》 | |
1120年 天符睿武元年 |
食糧供應 | 秋,農作物大熟。 | 《大越史記全書》 | |
1121年 天符睿武二年 |
氣候 | 五月,大水。 | 《越史略》、《大越史記全書》 | |
蟲害 | 秋,大蝗。 | 《大越史記全書》 | ||
1123年 天符睿武四年 |
食糧供應 | 是歲農作物大熟。 | 《越史略》、《大越史記全書》 | |
1124年 天符睿武五年 |
氣候 | 七月,旱。 | 《越史略》、《大越史記全書》 | |
1126年 天符睿武七年 |
氣候 | 六月至七月,旱。 | 《大越史記全書》 | |
氣候 | 秋,淫雨。 | 《大越史記全書》 | ||
1127年 天符慶壽元年 |
氣候 | 正月至二月,淫雨。 | 《大越史記全書》 | |
天文 | 十二月,天狗星隕,有聲如雷。 | 《大越史記全書》 | ||
1128年 天順元年[注 32] |
氣候 | 二月,淫雨。 | 《大越史記全書》 | |
1130年 天順三年 |
氣候 | 六月,旱。 | 《越史略》、《大越史記全書》 | |
氣候 | 九月,久雨。 | 《大越史記全書》 | ||
1131年 天順四年 |
氣候 | 五月,旱。 | 《大越史記全書》 | |
氣候 | 九月,久雨。 | 《大越史記全書》 | ||
1132年 天順五年 |
氣候 | 閏五月,暴風,覆延章舟。 | 《大越史記全書》 | |
1135年 天彰寶嗣三年 |
氣候 | 自春至夏不雨。五月朔,雨。 | 《大越史記全書》 | |
1136年 天彰寶嗣四年 |
地質、水文 | 二月,乂安州地震,江水如血。 (《大越史記全書》記在天彰寶嗣五年。) |
《越史略》、《大越史記全書》 | |
1137年 天彰寶嗣五年 |
氣候 | 六月,旱。 | 《大越史記全書》 | |
1138年 天彰寶嗣六年 |
氣候 | 六月至七月,旱。 | 《大越史記全書》 | |
1140年 紹明三年 二月以後改元大定 |
氣候 | 自春至夏,不雨。五月,雨。 | 《大越史記全書》 | |
食糧供應 | 十月,農作物大熟。 | 《大越史記全書》 | ||
1143年 大定四年 |
氣候 | 自春至夏,旱。六月,雨。 | 《越史略》、《大越史記全書》 | |
1145年 大定六年 |
氣候 | 四月,淫雨。 | 《大越史記全書》 | |
1146年 大定七年 |
疫病 | 四月,牛畜疫死。 | 《大越史記全書》 | |
氣候 | 夏,旱。 | 《大越史記全書》 | ||
1148年 大定九年 |
氣候 | 夏,旱,後下雨。 | 《越史略》 | |
1150年 大定十一年 |
氣候 | 三月,旱。 | 《大越史記全書》 | |
地質 | 四月朔,地震。 | 《越史略》 | ||
氣候 | 五月,天雨黃砂。 | 《越史略》 | ||
氣候 | 七月,旱。 | 《大越史記全書》 | ||
1152年 大定十三年 |
地質 | 四月,地震。 | 《大越史記全書》 | |
氣候 | 五月及七月,天雨黃砂。 | 《大越史記全書》 | ||
1153年 大定十四年 |
水文 | 大水。 | 《越史略》 | |
地質 | 地震。 | 《越史略》 | ||
1155年 大定十六年 |
水文 | 秋,八月,大水。 | 《大越史記全書》 | |
地質 | 八月,地震。 | 《大越史記全書》 | ||
地質 | 十二月,地震。 | 《大越史記全書》 | ||
1156年 大定十七年 |
氣候 | 二月,天雨黃砂。 | 《大越史記全書》 | |
食糧供應 | 是歲大饑,米一升直七十錢。 | 《大越史記全書》 | ||
1162年 大定二十三年 |
地質 | 五月,地震。 | 《越史略》 | |
1164年 政隆寶應二年 |
水文、食糧供應 | 七月,大水過常,禾穀淹沒。 | 《大越史記全書》 | |
1165年 政隆寶應三年 |
氣候、疫病、食糧供應 | 六月,大旱,民大疾疫,牛畜多死,米價騰踴。 | 《大越史記全書》 | |
1171年 政隆寶應九年 |
地質 | 七月,地震。 | 《越史略》 | |
1174年 政隆寶應十二年 十月以後改元天感至寶 |
地質 | 正月,地震。 | 《大越史記全書》 | |
地質 | 十一月,地震。 | 《大越史記全書》 | ||
1179年 貞符四年 |
地質 | 二月,地震。 《越史略》記在「孟春」。 |
《越史略》、 《大越史記全書》 | |
1180年 貞符五年 |
水文 | 八月,大水。 《越史略》記在「孟秋」。 |
《越史略》、 《大越史記全書》 | |
地質 | 永元殿、會僊殿地震。 《越史略》記在「孟秋」。 |
《越史略》、 《大越史記全書》 | ||
1181年 貞符六年 |
食糧供應 | 大饑,民死近半。 | 《越史略》、 《大越史記全書》 | |
1185年 貞符十年 |
氣候 | 六月,暴風大起,二寺門地裂。 | 《越史略》 | |
1188年 天資嘉瑞三年 |
地質、氣候 | 六月,地震、暴風。 | 《越史略》、 《大越史記全書》 | |
1189年 天資嘉瑞四年 |
地質 | 地震。 | 《越史略》、 《大越史記全書》 | |
1192年 天資嘉瑞七年 |
地質 | 六月,地震。 | 《越史略》、 《大越史記全書》 | |
1194年 天資嘉瑞九年 |
氣候 | 十月,雨雹,有大如馬首者,死者甚眾。 | 《越史略》、 《大越史記全書》 | |
1195年 天資嘉瑞十年 |
地質 | 二月,地震。五月,地又震。 | 《越史略》、 《大越史記全書》 | |
疫病 | 大疫。 | 《越史略》 | ||
1197年 天資嘉瑞十二年 |
氣候 | 六月,旱。 | 《大越史記全書》 | |
1198年 天資嘉瑞十三年 |
水文 | 七月,大水。 | 《大越史記全書》 | |
1199年 天資嘉瑞十四年 |
地質 | 夏,地震。 | 《越史略》 | |
水文 | 七月,大水,禾穀淹沒。 | 《大越史記全書》 | ||
食糧供應 | 秋,大饑。 | 朝廷於次年正月,發粟賑貧民。 | 《大越史記全書》 | |
1200年 天資嘉瑞十五年 |
地質 | 六月,地震。 | 《越史略》 | |
1202年 天資嘉瑞十七年 八月以後改元天嘉寶祐[注 33] |
地質 | 三月,地震。 | 《大越史記全書》 | |
地質 | 六月,地震 | 《越史略》 | ||
1204年 天嘉寶祐三年 |
氣候 | 十月,大風。 | 《越史略》 | |
1208年 治平龍應四年 |
食糧供應 | 大饑,饑死者相枕。 | 《越史略》、 《大越史記全書》 | |
水文 | 十月,大水。 | 《越史略》 | ||
1210年 治平龍應六年 |
地質 | 正月,勝嚴寺地裂。 | 《越史略》 | |
1218年 建嘉八年 |
地質 | 三月,地震。四月己未,地震。 | 《越史略》、 《大越史記全書》 | |
水文 | 七月,大水 | 《越史略》 | ||
1219年 建嘉九年 |
氣候 | 二月丙辰,雨雹。 | 《越史略》 | |
1220年 建嘉十年 |
氣候 | 三月,雨雹。 | 《越史略》 | |
1222年 建嘉十二年 |
水文 | 九月,大水。 | 《越史略》 | |
1223年 建嘉十三年 |
氣候、蟲害 | 十月,旱、蝗。 | 《大越史記全書》 | |
地質 | 十二月己丑,地震。 | 《越史略》 | ||
1224年 建嘉十四年 十月以後改元天彰有道 |
水文 | 九月,自上源頭至京師昇龍,江水赤如血。 | 《越史略》 | |
地質 | 佛跡山裂長三十丈。 | 《越史略》 |
對外關係
與宋朝關係
越南的李朝時期,適值宋代。李朝自立國時起,便對宋朝實行兩手策略,一方面向宋朝通好,請求冊封,提高李氏王室的政治威望和國際地位[132],另一方面又連續侵犯宋朝南方邊境,掠奪土地、人口及財物。[133]
宋朝立國於960年。980年,越南的黎桓奪取丁朝政權,建立前黎朝,宋太宗皇帝以此為口實,於次年(981年)與黎氏發生戰事,結果宋軍戰敗。[134]1010年(順天元年),李太祖代黎自立後不久,便即自稱「安南靜海軍權留後」,遣使到宋,奉貢方物,以示通好。當時的宋真宗皇帝甚為鄙視李氏的奪權,認為前黎朝的臥朝帝取得帝位,本就不合乎道義,李公蘊又效尤奪位,更為可惡。[注 34][7],但宋真宗早已認識到「交州瘴癘」,亦即是多疾疫之地,「若興兵攻取,死傷必多」的道理[135],不願像宋太宗時出兵南征,所以亦承認李公蘊的統治地位,冊封他為「特進、檢校太傅、安南都護、靜海軍節度觀察處置等使、交趾郡王」等等封銜。[7]自此以後,李朝便多次遣使入宋,交往頻繁。中國學者郭振鐸、張笑梅指出,李朝遣使入宋的年份有:1010年、1012年、1014年、1019年、1023年、1058年、1063年、1069年、1073年、1078年、1082年、1087年、1107年、1127年、1130年、1156年、1164年、1173年、1178年、1182年、1190年。[136]
而李朝對宋朝邊境的侵擾,始於李太祖時期。1014年(順天五年),越南的「獠戶」張㜑看因被李朝治罪,逃到中國欽州。李朝便以追捕逃犯為由,寇掠欽州的如洪寨。宋真宗命廣南西路轉運使向李朝追討責任。[137]1028年(順天十九年),李太祖「令子弟與女壻申承貴等,領眾入本道,剽掠邊民」,宋廷亦依舊命廣南西路轉運使向李朝追討。[138]其後李朝對侵擾有增無已。1036年(通瑞三年)農曆十月,李太宗發兵侵宋朝思陵等州,並肆行掠奪破壞,「掠牛馬、焚廬舍而還」。[139]11世紀中葉,廣源州(在今越南高平省廣淵州,當時屬宋境)首領儂智高作亂,侵擾李朝及宋朝邊道地區,1052年(崇興大寶四年)宋人討滅儂智高,李朝將該地順手而得。[77]1059年(彰聖嘉慶元年),李朝入寇宋朝欽州思禀管。[27]1060年(彰聖嘉慶二年),諒州牧申紹泰追捕逃亡兵士,追入宋境,掠奪宋方人員及牛馬而回。[27]
宋朝在神宗熙寧年間(1068年-1077年),對越南李朝採強硬態度。據宋人司馬光記述在此期間,宋廷先後起用的桂州長官沈起、劉彝二人,製作戰船,收編當地部落民眾為兵,授以戰爭技巧,但這些舉動已引起當地民眾的不安。[注 35]嶺南人徐百祥(又作徐伯祥)將消息洩露到越南,向李朝君臣提出,先法制人可控制敵方的心理,所以不如先出兵入侵宋朝。[注 36][140]於是,李朝便於1075年(太寧四年)發動侵宋戰爭,由大將李常傑領兵,攻破中國欽州、廉州、邕州等地。在邕州一役中,知州蘇緘奮力抵抗,城破後自焚而死。而李軍則大行殺戮,在欽、廉、邕三州屠殺數十萬人,並俘擄民眾而回。[29]宋方旋即作出反擊。1076年(太寧五年)三月,宋朝命郭逵、趙卨等領兵,並與越南鄰近的占城、真臘等國聯合出擊。越將李常傑在如月江(在越南北寧省如月村,梂江下段)擊破宋軍,郭逵撤走。[31]其後郭逵部隊奪回廣源州 ,又於富良江(一說為梂江,一說為紅河)大敗越軍,擊殺越將洪真太子。李仁宗對此深感不安,便向宋方要求停戰,願意歸還所擄掠人眾。[141]宋廷亦將廣源州(宋改名為順州)交還李朝[78],兩國重歸和好。
1127年(天符慶壽元年),宋朝發生靖康之禍,北方被金人佔領,宋室南渡,是為南宋。但越宋兩國關係一直延續至李朝後期,仍趨於和好。其中較重要的大事,是改定了越南的國名稱謂,李朝一方面使用聖宗時(1054年-1072年在位)所定的國號「大越」,另一方面,如越南學者陳重金(即陳仲金)所指出,李朝到英宗(1138年-1175年在位)時為止,歷代君主都受宋朝冊封為「交趾郡王」[注 37] ,到宋廷封英宗為「安南國王」,越南自此便又稱為「安南國」。[142][注 3]
除戰事和封貢關係外,兩國邊境的商業貿易亦甚為頻繁。李公蘊時曾向宋廷要求在欽州設博易場,讓兩國商人進行交易,但宋真宗鑑於李朝騷擾邊防而作罷。宋徽宗政和年間(1111年-1118年),始在邕州開博易場。徽宗以後,宋廷因受北方敵國困擾,無暇南顧,使宋越兩國商人活動更趨活躍。除邕州外,欽州、廉州,以及廣西右江的南江柵亦成雙方商易要地。貿易物品方面,越人以名香、犀角、金、銀、鹽、魚、蝦、蚌、沉香、珍珠、象牙、犀角等等,交易中國的綾錦、羅布、銅器、瓷器、「斗米尺布」、絲綢、紙筆、藥材等等。隨著宋李雙方交往密切,華人移居到越南者亦眾,使越南成為華僑活動的重要國家。但與此同時,兩國間的人口販賣活躍亦嚴重,宋朝廣西地區有人口販子,販賣邊民到李朝境人,每年達數百千人,被賣者為奴終身。[143]
與大理國關係
大理國(又稱「鶴拓蠻」、「鶴柘蠻」)[注 38][144]是中國西南部的邊境政權,與越南李朝為鄰。越南地區早在第三次北屬的後期(晚唐時期),便屢受大理國前身南詔國蒙氏侵擾。[145]
李太祖時,曾與大理國爆發戰爭。1012年(順天三年),大理國人到渭龍州(在越南宣光地區)進行貿易,李太祖派人擒獲大理國民眾及馬匹萬餘而回。[11]次年農曆十月(1013年,順天四年),渭龍州降附大理,李太祖親征渭龍州,驅逐渭龍州首領何昃俊。[146][147]何昃俊被逐後逃入大理,得大理政府支持,大理國乃出兵征越。[148]1014年(順天五年),大理將領楊長惠(一作杜長惠)、段敬至率兵二十萬入侵越境,李太祖派兵討伐,在平林州(又作「芳林」及「茅林」,在越南高平)的金華步一帶,擊破大理軍隊,斬首萬餘,俘獲大量士卒及馬匹。[146][149]李朝得勝後,遣使把戰利品中的六十匹馬,獻給宋朝,以宣示戰功,宋廷亦賜冠帶、器幣、馬匹等物品回禮。[150]宋廷的介入使大理沒有再度出兵,而何昃俊所據的渭龍、都金、常新、平原等州,勢力單薄,到1015年(順天五年)被李朝討平,重新成為李朝的有效控制區域。[151]
李太宗時,盤踞廣源州(在今越南高平省廣淵州,當時屬宋境)等地的酋豪儂智高,多年間先後在越、宋兩國地區作亂。到1053年(崇興大寶五年),儂智高勢力遭宋軍重挫。其後,據越南典籍《大越史記全書》所載,儂智高於該年農曆十月,派使到李朝乞師求助,李太宗「詔指揮使武珥將兵援之」。其後,儂智高再被宋軍所敗,逃入大理國,最終被大理人所殺,把首級獻於宋朝。[152]
宋李雙方曾有邊境衝突,較嚴重的為1075年(太寧四年)的大型戰事, 蔓延邕、廉等地,雙方交惡亦殃及大理。雲南馬關縣有《宋代難民因公殞命古墓碑》提到:「當有宋之時,吾邑接壤越南,越人開拓邊疆,不時過界滋擾,土人不服,起而反抗,慘遭殺戮者指不勝屈。」學者段玉明據此指出,李朝出兵廣西的同時,還會入侵大理東南邊境,甚至可能擄掠人員為奴。[153]
李英宗初年,曾與大理國發生衝突。據中國文獻所載,李仁宗有妾生一子,投奔大理,改姓趙,名智之。1138年李神宗死後,趙智之自稱「平王」,由大理國遣送越南,欲與李英宗爭位,但被李朝出兵擊退。1139年(紹明二年)六月,趙智之遣使入宋,要求協助。宋廷為免「引惹生事」,僅冷淡視之,使趙智之無法得逞。[154]關於趙智之的身份,越南典籍《欽定越史通鑑綱目》注引吳仕的說法,認為是與1140年至1141年間作亂的申利是同一人。[40]
申利事件以後,李朝與大理的往來記載較少。《越史略》提到,1189年(天資嘉瑞四年),有大理僧侶惠明、戒日等到訪李氏朝廷。[155]學者段玉明指,這說明了申利事件後,李朝、大理關係有所改善,趨於友好。[156]
與金朝關係
1127年,宋室受到來自東北的金朝入侵,中國出現宋金雙方南北對峙之局。1168年(政隆寶應六年)八月,宋、金同時遣使到越南李朝,而李朝的態度則是禮待雙方來使,然而不令相見。[157]
與占婆國關係
占婆(又稱占城)位於現時越南中部及南部地區,是李朝南鄰。早在李朝之前,越人已與占婆爆發多起戰事,但與此同時,占婆國政府亦有遣使入越通好。[158]
李太祖即位之初,1011年(順天二年),占城向李朝贈送獅子,以示友好。然而雙方在日後多次兵戎相見。1021年(順天十二年),太祖命兒子開天王李佛瑪率兵南侵,進攻占婆布政寨地區,殺當地「布令」(官名)。1043年(明道二年),占婆王闍耶僧訶跋摩二世(又作「刑卜施離值星霞弗」、「乍兜」、「乍斗」等)派水軍(《大越史記全書》稱為「占城風浪賊」[159])入侵李朝的沿海領土,李太宗皇帝又以占婆多年沒有遣使通好為由,籌備南征,修造戰船百餘艘,於次年(1044年,明道三年)親自出征,於五蒲江南岸一帶與占婆軍隊爆發戰事,此役中越軍得勝,占婆國王陣亡,軍隊戰死者三萬餘人,被俘五千餘,戰象死者六十頭。該年農曆七月,越軍進至占婆國都佛逝(又作「毗闍耶」),大肆掠奪王宮而回。此戰亦導致占婆第八王朝終結。[160]
李太宗率軍回國後,占婆一度陷於內亂局面。新君主闍耶波羅密首羅跋摩一世(又作「雍尼」,占婆第九王朝首王)趕緊收拾秩序,占婆碑銘資料稱他「偕諸將士,往平其亂」。[161]另一方面,占王試圖修補對越關係。1047年(天感聖武四年),占婆遣使到越,但李氏朝廷認為占王不恭順,竟將占婆使節流放。不過此王仍採和好態度,於1050年(崇興大寶二年)向李朝致送白象、1055年(龍瑞太平二年)遣使入越祝賀李聖宗登基、1057年(龍瑞太平四年。或作1059年,即李彰聖嘉慶元年)及1060年(彰聖嘉慶二年)遣使入越致送禮品及訪問。[162]
1061年,占婆王律陀羅跋摩三世(又作「施里律茶盤麻常楊溥」、「楊卜尸律陀般摩提婆」、「第矩」、「制矩」等)即位後,整頓軍事,以圖攻越。但在發動戰事之前,仍對越作友好姿態,在1063年(彰聖嘉慶五年)、1065年(彰聖嘉慶七年)、1068年(天貺寶象元年)遣使入越訪問。[163]到1068年的年底,占婆終於出兵入侵李朝邊境,李聖宗亦隨即作出反應。1069年(神武元年)二月,李朝發舟師南下,勢如破竹,經日麗海口、尸唎皮奈(Çri Banöy)等地,在須毛江大敗占軍,占王棄國都佛逝(又作「毗闍耶」)出逃,越軍於是進佔佛逝,終於在四月份,由大將李常傑擒獲占王。[164]李聖宗更親到占婆王宮大宴群臣,又遣使入宋,宣示勝利,到六月才撤軍回國。越軍佔據佛逝期間,肆行破壞及劫掠。據《越史略》記載:「王(指李聖宗)命徧數佛誓城內外人家,凡二千五百六十餘區,並焚之。」[106]占婆碑銘亦記載:「越兵侵佔占婆,王神財富,皆為所得。占婆諸州祠寺、宮殿、村莊、馬、象、牛、穀,咸為掠劫。」李朝又以釋放占婆國王為條件,割取地哩州(又作「地哩」)、麻令州、布政州等地(此三州在今越南廣平省及廣治省),而占婆國內則出現群雄割據的大亂局面。1071年(神武三年),曾有占婆使節到越致送禮品,法國學者指出到底是否由律陀羅跋摩三世所派,已難確認。[165]
其後,據占婆碑銘記載,第十王朝的訶梨跋摩三世(1074年,太寧三年即位)收拾殘局,而前王律陀羅跋摩三世則投奔越南李朝。1075年(太寧四年),李朝派李常傑進攻占婆,以圖協助律陀羅跋摩三世復位,但被占軍擊退。同年,宋越兩國爆發宋越熙寧戰爭,宋朝於次年1076年(太寧五年)初,遣使聯絡占婆、真臘(柬埔寨),一同出擊李朝。占婆派兵七千,牽制李朝。然而最終,宋、占婆、真臘聯軍仍未對李朝構成致命威脅。到1077年(英武昭勝二年),占婆再次遣使入越訪問通好。[165]
1086年(廣祐二年),占婆遣使到越致送禮品,但越占兩國並未真正和好。在該年,占婆遣使到宋朝,要求當越占兩國使節同時入宋時,宋人不要安排在同一場合碰面,占使籍此要求表達對李朝的不滿。1092年(廣祐八年),占婆又派使到宋,提出聯合攻越,但宋神宗皇帝以李朝常向宋朝入貢通好為由,拒絕建議。而越南李仁宗亦於1094年(會豐三年),遣使敦促占婆向越入貢通好。[166]占婆出於恐懼,便於1095年(會豐四年)、1097年(會豐六年)、 1098年(會豐七年)、1099年(會豐八年)及1102年(龍符二年),向李朝頻繁地致送禮品示好。[167]
1103年(龍符三年)十月,越南演州地區的李覺發動叛亂,被大將李常傑所攻破,李覺逃入占婆,向占婆國王闍耶因陀羅跋摩二世(占婆第十王朝君主)提供李朝內部情報。占婆便出兵攻越,收復地里、麻令、布政等三州。次年(1104年,龍符四年)二月,李朝派李常傑出征占婆,成功奪回地里等三州。[168]於是,占婆再次遣使入越示好,從此對越南遣使不絕。1117年(會祥大慶八年)、1118年(會祥大慶九年)、1120年(天符睿武元年)、1124年(天符睿武五年)、1126年(天符睿武七年),占婆數度遣使入越,特別是1126年的一次,李仁宗皇帝更設宴招待占婆使節。[169]
李神宗時,李朝的另一鄰國真臘(又作「占臘」、「吉蔑」)開始加緊對越進攻,占婆亦捲入其中。1132年(天順五年)七月,占婆與真臘聯合,進攻李朝乂安州,李朝隨即派太尉楊英珥擊破兩國聯軍。[170]其後,李英宗時,占婆因拒絕協助真臘攻越,真臘便於1145年(大定六年),出兵攻占,進至佛逝城(一作「毗闍耶」)。[171]
不久,占婆王闍耶訶梨跋摩一世(占婆第十二王朝君主,又作「鄒時蘭巴」、「制皮囉筆」)即位,收復佛逝,但占婆王室又出現內訌,闍耶訶梨跋摩一世與妻兄般舍羅闍(Vançaraja,又作「雍明疊」、「雍明些疊」)相攻。般舍羅闍不利,向越南李朝求助,李朝冊封般舍羅闍為占婆國王,並派李蒙與般舍羅闍率兵征占。此戰在占婆碑銘亦有記載:「越(Yavana)王見闍耶訶梨跋摩雄武無敵,欲制阻之,命占婆人般舍羅闍為國王,予以越將多人,強兵十萬餘(越方史籍記載李朝派清化乂安五千餘人出征)。闍耶訶梨跋摩率佛逝諸軍擊破之,死者不可勝計。」般舍羅闍和李蒙都在戰中陣亡。此戰發生時間,法國學者喬治·馬司培羅說在1150年底或1151年初[4],《大越史記全書》則記載在1152年(大定十三年),並謂在該年十月,李英宗迎娶占婆國王女兒。[172]
此後十餘年間,占婆國雖繼續派使到李朝致送禮品,但同時又有寇邊活動,甚至連赴越使節也在途中劫掠越南人民。李朝終於在1167年(政隆寶應五年),乘著占婆王闍耶因陀羅跋摩四世(又作「鄒亞娜」)登位不久,派大臣蘇憲誠領兵討伐,占婆新王懼怕對越戰事,向越人致送珍珠方物,越方乃罷兵而回。[173]自闍耶因陀羅跋摩四世以後,占婆集中力量對真臘國開戰,而對李朝則時而修好,時而入寇。1170年(政隆寶應八年),占婆遣使到越訪問。1177年(貞符二年),占婆入寇越南乂安。1184年(貞符九年),占婆遣使訪問。1198年(天資嘉瑞十三年),占婆王蘇利耶跋摩(又作「布池」)遣使到李朝,要求冊封,李朝於次年(1199年,天資嘉瑞十四年),封之為王。[174][175]
1203年(天嘉寶祐二年),占婆王叔父陀那婆底(Dhanapati Grama,又作「布田」、「布由」)勾結真臘,進攻國王蘇利耶跋摩,國王不敵,便帶著剩餘兵船二百餘艘,逃到越南的几羅海口(又作「機羅海口」),要求越人支持。越方乂安地區官員杜清、范延等上奏朝廷,李朝派大臣譚以蒙、杜安等處理事件。但譚以蒙、杜安憂慮占婆王有詐,不願提供協助而回。杜清、范延為求自保,謀攻占婆王,但陰謀洩露,占婆王攻殺杜清、范延,以及乂安兵眾二百餘人,然後逃入海,不知所終。於是占婆淪為真臘屬地(時間為1203年至1220年),真臘委任陀那婆底管理占婆地區。[176][177]李惠宗時,真臘在1216年(建嘉七年)及1218年(建嘉九年)兩度入侵越南乂安州,占婆人亦協助真臘作戰,但均被乂安長官李不染所擊退。[178]
與真臘國關係
真臘(又作「占臘」、「吉蔑」)位於印支半島,即後來的柬埔寨。在越南李朝,真臘處於吳哥王朝,領土包括現今越南南部、老撾南部和泰國部份領土[179],與李朝政府亦有交往。據《大越史記全書》的記載,自1012年起,即從李朝立國初期開始,真臘便多次遣使赴越致送禮品,一直持續到李朝後期。真臘遣使的年份是:1012年、1014年、1020年、1025年、1026年、1033年、1039年、1056年、1118年、1120年、1123年、1135年、1191年。[180]
然而真臘與李朝亦多次爆發衝突。據《宋史》所載,在宋仁宗的嘉祐六年(1062年,彰聖嘉慶四年),廣南西路官員向宋廷報告,指出該國向來不熟習軍事,與越南李朝為鄰,時常遭到入侵。[注 39][181]到李仁宗時,1076年(太寧五年),宋越兩國交戰期間,真臘與占城(在今越南中、南部)兩國都參加了宋朝陣營,一同攻越。[29]這是真臘與越南李朝雙方較早的爭端。
及後,真臘數度派兵攻越,而攻擊地點主要在乂安一帶。1128年(天順元年)正月,李神宗繼位後不久,真臘出兵二萬餘人,進攻乂安州的波頭步地區,隨即被李朝將領李公平所敗,俘獲真臘軍隊的主將及士卒。[182]同年八月,真臘派戰船七百餘艘,進攻乂安州杜家鄉地區,又被李朝軍隊擊破。該年年底,真臘國致函李朝政府,要求遣使訪問該國,但李朝政府未有理會。[183] 1132年(天順五年)八月,真臘與占城聯合,侵擾乂安,卻被李朝太尉楊英珥所擊敗。[170]同年九月,乂安州官府成功擒捕三名時常擄拐乂安人民並轉賣真臘的占婆人士,將之押送至李朝朝廷。[184]1137年(天彰寶嗣五年)年初,真臘入侵,李朝派太尉李公平將之擊退[185]
到李朝後期,真臘仍有攻越活動。李英宗時,1150年(大定十一年)九月,真臘派軍入寇乂安,到霧濕山因暑濕為害,大量士兵病死,便不戰而退。[186]李惠宗時,國內時有內亂,真臘與占婆乘機攻越(占婆於1203年至1220年期間為真臘屬地)[187]。1216年(建嘉七年),真臘與占婆攻乂安州,被乂安長官李不染所擊退。兩年後1218年(建嘉九年),真臘再與占婆進攻乂安,但再度被李不染所擊敗。[178]
與哀牢關係
越南的另一鄰近民族哀牢,亦為李朝的攻掠對像。早在丁、黎時期,便對原屬哀牢之地的「莒隆賊」[注 40]進行討伐。到李朝時,1011年(順天二年)農曆二月,李太祖親征莒隆,並在戰爭中「焚其部落,擒其魁首而還,賊遂滅」[69]。到1048年(天感聖武五年)九月,李太宗又命派軍侵寇哀牢人,「獲其人蓄而還」。[188]
沱江流域居住着一个独立的部落,越南称其为「牛吼蛮」。据黄仲政《兴化风土记》记载:「牛吼言语、文字与哀牢同,今入版图,兴化安州是其地也。」在李朝中期及晚期,曾兩度進攻哀牢人。1119年(會祥大慶九年),李仁宗發兵攻哀窂,「擒其洞长魏滂等数百」。1183年(貞符八年)農曆正月,李高宗命督將吳履信率兵伐哀牢。[189]
與其他國家關係
在東南亞一些國家,曾與李朝進行交往和通商。爪哇商人曾於1066年(龍章天嗣元年)進獻夜光珠,李氏朝廷以錢萬鏹回送。[69]其後,爪哇、路貉、暹邏等國商人於1149年(大定十年),到達大越國的東部海濱,向李廷要求居住地及通商貿易。李朝政府便在海島立莊,名「雲屯」,讓外國商人經商。[190]1182年(貞符七年),暹羅國使節來進貢禮品。[191]1184年(貞符九年),暹邏、三佛齊等國商人到雲屯鎮,進貢寳物及磋商經貿事宜。[191]
李朝的歷史意義
李朝統治越南二百多年,對越南歷史發展具有一定的影響。越南史家陳重金(即陳仲金)便曾提到:「李朝之功在於使我南國成為一個強盛的國家:外則攻中國,平占城,內則整頓武備、編修法律,建立穩固的自主之基。」[192]越共學者亦提到李朝在越南歷史裡,是建設國家的重要階段:「李朝——特別是在十一世紀——開始大規模地進行國家建設,為民族和獨立封建國家的發展打下了全面的牢固的基礎。」[111]
中國學者郭振鐸、張笑梅指出,李朝時期的越南,有五大特點。第一點是李氏朝廷首次把國都建於昇龍,使之成為統治國家的基礎,並且掃除了國內的封建割據勢力,使越南得以真正歸於一統。第二點是在政治上,李朝在中央及地方,都成立了穩定而完備的政治機構,形成了中央集權的封建君主制。第三點是在階級關係上,李朝君主重視佛教,任用僧侶,於是使佛教興盛,是為李朝的一大特點。第四點是李朝推動農業生產,並因此制定稅額徵課,以作政府收入,大利於走向富國強兵之路。第五點是李朝的對外政策甚具雄心,曾北犯宋朝,南略占城等周邊國家,以軍事武功、擴張領土而著稱於世。[193]
李朝王室遺族
陳氏代李後,便對李氏王室肆行殺戮。1226年(陳朝建中二年)農曆八月,當時的主政者陳守度諷喻李上皇,讓他自盡。[194]1232年(陳朝天應政平元年)六月,陳朝以先世有一位陳李,故此必須避諱為由,改「李」為「阮」,目的是「絕民之望李氏」。同年冬,陳守度因見李氏族人對於李上皇之死,心懷不滿,於是用計坑埋李氏族人。[195]李惠宗的長女順天公主先嫁與陳煚之兄陳柳,後嫁陳煚(即陳太宗),被冊為皇后[196],生兒子陳晃(即陳聖宗);[197]次女李佛金(即李昭皇)在陳煚初即位時被冊為皇后[198],後被廢[196],許配與大臣黎輔陳。[199]
陳朝銘文資料中有朝廷如何安置李朝宗室的線索。陳聖宗時,下令王侯貴族召集漂散無產者為奴婢開荒,銘文記載有阮姓人氏獲分配土地,「依舊為耕」。[注 41]學者認為這些人或許是李朝宗室,他們因被流放而遠去國都以外地區,聖宗為維持其生存便給予田地耕作。[200]
陳朝中期,曾有李氏族人獲朝廷起用。在1318年(陳大慶五年)八月,陳朝發兵攻打占婆,當中一位將領是「李家族將」孝肅侯李必見,在該役中他戰死沙場。[201]越南史籍《欽定越史通鑑綱目》亦指出,這位李必見正是「李氏遺族」。[202]
此外,在李朝中葉,有宗室李陽焜遷居高麗國,其子孫亦一直生活下來,成為韓國旌善李氏。[203]到李朝滅亡之際,宗室李龍祥逃到高麗,繁衍成韓國花山李氏。在現代,這兩個家族成立機構,向越南學生提供獎學金,增進韓越雙方友好關係。[204]
歷代君主
廟號 | 諡號 | 姓名 | 在世 | 在位時間 | 年號及使用時間 | 陵號 | |
---|---|---|---|---|---|---|---|
- | 顯慶王 (1009年太祖李公蘊追諡) |
李某[205] | ?年-?年 | ||||
太祖 (1028年太宗李佛瑪尊上) |
神武皇帝 (1028年太宗李佛瑪諡) |
李公蘊 | 974年-1028年 | 1009年-1028年 | 順天 | 1010年-1028年 | 壽陵[206] |
太宗 (1054年聖宗李日尊尊上) |
李佛瑪 (李德政) |
1000年-1054年 | 1028年-1054年 | 天成 | 1028年-1034年 | 壽陵 | |
通瑞 | 1034年-1039年 | ||||||
乾符有道 | 1039年-1042年 | ||||||
明道 | 1042年-1044年 | ||||||
天感聖武 | 1044年-1049年 | ||||||
崇興大寶 | 1049年-1054年 | ||||||
聖宗 (1072年仁宗李乾德尊上) |
仁孝文武皇帝 (李朝朝廷諡) |
李日尊 | 1023年-1072年 | 1054年-1072年 | 龍瑞太平 | 1054年-1058年 | 壽陵 |
彰聖嘉慶 | 1059年-1066年 | ||||||
龍章天嗣 | 1066年-1068年 | ||||||
天貺寶象 | 1068年-1069年 | ||||||
神武 | 1069年-1072年 | ||||||
仁宗 (1128年神宗李陽煥尊上) |
孝慈聖神文武皇帝 (1128年神宗李陽煥諡) |
李乾德 | 1066年-1127年 | 1072年-1127年 | 太寧 | 1072年-1076年 | 壽陵 |
英武昭勝 | 1076年-1085年 | ||||||
廣祐 | 1085年-1092年 | ||||||
會豐 | 1092年-1100年 | ||||||
龍符元化 | 1101年-1109年 | ||||||
會祥大慶 | 1110年-1119年 | ||||||
天符睿武 | 1120年-1126年 | ||||||
天符慶壽 | 1127年 | ||||||
- | 恭皇 (1130年神宗李陽煥諡) |
李某[205] | ?年-1130年 | ||||
神宗 (1138年英宗李天祚尊上) |
廣仁崇孝文武皇帝 (1138年英宗李天祚諡) |
李陽煥 | 1116年-1138年 | 1127年-1138年 | 天順 | 1128年-1132年 | 壽陵 |
天彰寶嗣 | 1133年-1138年 | ||||||
英宗 (1175年高宗李龍𣉙尊上) |
李天祚 | 1136年-1175年 | 1138年-1175年 | 紹明 | 1138年-1140年 | 壽陵 | |
大定 | 1140年-1162年 | ||||||
政隆寶應 | 1163年-1174年 | ||||||
天感至寶 | 1174年-1175年 | ||||||
高宗 (1210年惠宗李旵尊上) |
李龍𣉙 (李龍翰) |
1173年-1210年 | 1175年-1210年 | 貞符 | 1176年-1186年 | 壽陵 | |
天資嘉瑞 | 1186年-1202年 | ||||||
天嘉寶祐 | 1202年-1205年 | ||||||
治平龍應 | 1205年-1210年 | ||||||
- | - | 李忱[207] | 1202年-?年 | 1209年 | - | - | - |
惠宗 (1226年陳朝尊上) |
李旵[208] (李昊旵) |
1194年-1226年 | 1209年-1210年 | - | - | - | |
1210年-1224年 | 建嘉 | 1211年-1224年 | |||||
- | 元皇 (《大越史略》記載稱號) |
李某[205] | ?年-1221年 | 1214年-1216年 | 乾寧 | 1214年-1216年 | - |
- | 昭皇 | 李天馨 (李佛金) |
1218年-1278年 | 1224年-1225年 | 天彰有道 | 1224年-1225年 | - |
注釋
- ^ 李公蘊即位的時間,據陳朝時編成的《越史略》記載在己酉年(西曆1009年)十一月。後黎朝編成的《大越史記全書》記載,己酉年十月辛亥日(即十月三十日、西曆11月19日),前黎朝臥朝帝去世,李公蘊於「是月癸丑日」即位。然而該年農曆十月並無癸丑日,十一月二日方為癸丑日。見《越史略》卷中,收錄於《四庫全書·史部》(第466冊),上海古籍出版社,578頁;。中西曆轉換見台灣中央研究院計算中心——兩千年中西曆轉換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 2.0 2.1 李昭皇讓位給陳煚的日期,有數種不同的說法。《越史略》記載在乙酉年(建嘉十五年)十二月初一日(西曆1225年12月31日)。《大越史記全書·李紀·昭皇》記載在乙酉年(天彰有道二年)十二月十一日(西曆1226年1月10日),而同書《陳紀·太宗皇帝》,則記載在十二月十二日(西曆1226年1月11日),而兩處都加上「戊寅」。見《越史略》卷下,收錄於《四庫全書·史部》(第466冊),上海古籍出版社,619頁;中西曆轉換見台灣中央研究院計算中心——兩千年中西曆轉換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 3.0 3.1 關於宋朝封越南李英宗為「安南國王」的時間,《大越史記全書》記載在政隆寶應二年,即1164年;《越史略》記載在天感至寶元年,即1174年(見《越史略》卷中,收錄於《四庫全書·史部》(第466冊),上海古籍出版社,600頁)。宋朝典籍亦多記載在宋孝宗淳熙元年,即1174年。關於此一問題,中國學者楊武泉認為:「冊封發於宋廷,自以宋人所載為確。」(見周去非《嶺外代答》卷二,楊武泉注,北京中華書局,67頁。)
- ^ 據中國學者徐善福、林明華的《越南華僑史》指出,學術界裡有考證認為李公蘊是華裔身份,但同時亦有另外的見解。故有關李公蘊是華裔的看法,是「聊備一說」。見該書《越南華僑史》,廣東高等教育出版社,69-70頁。
- ^ 《大越史記全書·黎紀·臥朝皇帝》載,僧萬行說李公蘊「寬慈仁恕,頗得眾心,而掌握兵柄者」。
- ^ 《大越史記全書·黎紀·臥朝皇帝》載,陶甘沐向李公蘊說:「主上昏暴,多行不義,天厭其德,弗克終壽,嗣子幼沖,未堪多難」。
- ^ 《大越史記全書·黎紀·臥朝皇帝》載,陶甘沐謂李公蘊:「國人皆謂李姓大興,圖讖已見。」
- ^ 《大越史記全書·李紀·太祖皇帝》載,李太祖下詔,形容大羅城「宅天地區域之中,得龍蟠虎踞之勢,正南北東西之位,便江山向背之宜,其地廣而坦平,厥土高而爽塏,民居蔑昏墊困,萬物極蕃阜之豐,遍覽越邦,斯為勝地,誠四方輻輳之要會,為萬世京師之上都」。
- ^ 據《大越史記全書》載,杜英武去世時間為戊寅歲大定十九年(1158年)農曆八月()。另據《鉅越國太尉李公石碑銘序》載,杜英武是在戊寅歲的「南呂之月」(即農曆八月)患上重病,延至「太簇之月」(農曆正月)二十日(西曆1159年2月9日)去世(見《鉅越國太尉李公石碑銘序》〔1159年刻成〕,收錄於潘文閣、蘇爾夢主編《越南漢喃銘文匯編·第一集北屬時期至李朝》,遠東學院、漢喃研究院,191頁)。農曆及西曆轉換,茲參考台灣中央研究院計算中心-兩千年中西曆轉換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 《大越史記全書·李紀·惠宗皇帝》載當時「紀綱漸廢,民不知兵,盜賊之興,不可禁遏」。
- ^ 《越史略》卷下載:「尚與文雷乃譖嗣慶於王曰,嗣慶將發兵赴京師,欲圖改立。」
- ^ 《越史略》卷下載,李惠宗說:「傳位於女,以一陰而御羣陽,眾所不與,必致悔亡。」
- ^ 《越史略》卷下載,陳守度向陳承說:「上王以二郎(指陳煚)為嗣,乃天意也,天與不取,反受其咎。」
- ^ 《越史略》卷中載太祖元年十一月:「陳鎬為相公。」
- ^ 《大越史記全書·李紀·仁宗皇帝》載,李常傑「以功拜輔國太傅,遙授諸鎮節度同中書門下上柱國、天子義弟、輔國上将軍開國公」。
- ^ 《大越史記全書·李紀·仁宗皇帝》載,大将李常杰去世时,仁宗皇帝追赠“入內殿都知、檢校太尉、平章軍國重事、越國公”。
- ^ 《越史略》卷中載太宗天成元年五月:「阮彻任左参知政事,……矫蓬为右参知政事。」
- ^ 《大越史記全書·李紀·神宗皇帝》載神宗天彰寶嗣六年九月,「帝既立天祿為嗣,至是寢疾,感聖、日奉、奉聖三夫人欲改立,乃遣人賂參知政事徐文通。」
- ^ 《越史略》卷中載太祖元年十一月:「吳丁為樞密使。」
- ^ 《大越史記全書·李紀·太祖皇帝》載,太宗初即位時,以「李道紀為左樞密,……冲新為右樞密。」
- ^ 《大越史記全書·李紀·神宗皇帝》載神宗天順二年三月,「遷(李)子克樞密使。」
- ^ 《越史略》卷中載,圣宗龙瑞太平元年,「以裴嘉佑为文明殿大学士」。
- ^ 《越史略》卷中載,惠宗建嘉六年,「又以太祖為内侍判首,每大宴禮,賜坐局天安殿。 」。
- ^ 《越史略》卷下載,昭皇建嘉十五年,「命内侍判首馮佐周、内行遣左司郎中陳智宏,將内外文武臣僚,領龍舟,備法駕,赴星罡府,迎我太宗」。
- ^ 《越史略》卷下載,昭皇建嘉十五年,「上品奉御陳守度曰:“左輔之言非也。假如上王有子,反欲遜於二郎,揆之於義,則不可奉詔。今以無嗣,欲擇賢而付之,此乃上王逺法堯舜之真讓,又何疑哉?况天位不可久曠,而上王遜避之意已决,别選他姓為嗣,雖欲不臣事之,其可得乎?且上王以二郎為嗣,乃天意也。天與不取,反受其咎。願太尉熟思之。”」。
- ^ 《越史略》卷下載,高宗治平龙应五年,「以我元祖仲女為元妃,以譚以蒙為太尉,阮正吏為參知政事,元祖為明字,愚為上品奉御,蘇忠嗣為殿前指揮使,餘各有差。」
- ^ 天長原是李朝時的即墨鄉,並未改為路。據《欽定越史通鑑綱目》卷之六,陳太宗天應政平十五年二月「定軍號」條注,陳朝王室因其故鄉在即墨鄉,故改即墨鄉為「天長府」,又稱為「天長路」。
- ^ 《大越史記全書·李紀·太宗皇帝》載:「初,天下獄訟煩擾,法吏拘律文務為深刻,甚者或至枉濫。」
- ^ 《鉅越國太尉李公石碑銘序》載:「越甲子歲(1144年,大定五年),公(指杜英武)奏:『兵不習練,無以定亂;民不教戰,何以威四夷?』上(指李英宗)乃命公闢西園之土,立定國之續,設旗鼓以惊耳目。八陣九伐,于是明矣;三命五申,于是著矣。」
- ^ 本圖表主要分成地質(包括地震)、氣候(包括大風、旱情、大雨等)、水文(包括大水、河流環境)、蟲害(包括蝗災)、疫病(包括人類及牲畜的疫情)、食糧供應(包括農產收成及饑荒)等類別。天文方面,若如日蝕、月蝕、日重輪、月重輪等現象概不列出。
- ^ 《越史略》作龍符元化。
- ^ 《越史略》作大順。
- ^ 《越史略》作天資寶祐。
- ^ 《宋會要輯稿·蕃夷四》載,宋真宗說:「黎至忠(前黎朝臥朝帝)不義而得,公蘊尤而効之,益可惡也。」
- ^ 《涑水記聞》卷十三載:「熙寧中,朝廷遣沈起、劉彝相繼知桂州,以圖交趾。起、彝作戰船,團結峒丁以為保甲,給陣圖,使依此教戰,諸峒騷然。」
- ^ 《涑水記聞》卷十三載,徐百祥向越南李朝提出:「兵法:『先人有奪人之心』,不若先舉兵入寇。」
- ^ 除「交趾郡王」,宋廷也封李朝君主為「南平王」或「南越王」(散見於脫脫等《宋史·外國列傳·交阯》,北京中華書局)。
- ^ 中國學者方國瑜稱晚唐時期的南詔國已有此稱謂,到大理國時仍用之。
- ^ 《宋史·外國列傳·占城》載:「占臘素不習兵,與交阯(即越南李朝)鄰,常苦侵軼。」
- ^ 郭振鐸、張笑梅的《越南通史》稱莒隆賊「原為哀牢之地」();另據潘清簡等《欽定越史通鑑綱目》正編卷之一,黎應天八年「故丁主璿卒于莒隆」條,莒隆後來屬於越南清化。
- ^ 《多貝垌木牌》載:「酬娘口多貝垌田壹許,近官田,當壹百貳拾參面(「面」即畝),令添拾壹高(「高」為越南度量衡單位),條(「條」即調)與遠去阮妍、阮超、阮越諸耕食,依舊為耕。後久年并有契買畝,東西南北界已在地圖并白紙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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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 吳士連等(1986年),第316-321页
- ^ 陳重金(即陳仲金)《越南通史》(即《越南史略》),北京商務印書館,77─78頁。
- ^ 郭振鐸等(2001年),第10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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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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