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正亭(1918年11月—2011年7月13日),陕西神木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1937年起,任山西省兴县县委组织部长、县委书记,偏关县委书记兼县大队政委,保德县委书记,晋绥分局二地委委员兼五寨县委书记等职。第二次国共内战期间,任辽宁省辽中县委书记,吉林省松江工委组织部长、永北县委书记等职[1][2]。1949年,任东北局组织部干部处处长。后升任哈尔滨市委副书记,东北局财经工作部副部长、组织部副部长[3]。1955年后,任劳动部副部长。文化大革命中受到残酷迫害[4]。1977年后,任国家标准计量局党组副书记,国家计量总局局长。1979年,任福建省委书记兼省委组织部部长[5]。1982年9月,当选为中央纪委常委。1987年10月,当选为中央纪委副书记[6]。2011年去世[7]

参考

  1. ^ 永吉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永吉县志. 长春出版社. 1991: 14. 
  2. ^ 沈阳党史资料. 中共沈阳市委党史研究室. 1988: 135. 
  3. ^ 廖盖隆; 罗竹风; 范源. 中囯人名大辞典. 上海辞书出版社. 1990: 141. 
  4. ^ 原中纪委副书记李正亭遗体送别仪式在八宝山举行. 中国网. [2014-10-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10-25). 
  5. ^ 1979年福建大事记. 福建政府. [2014-10-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10-25). 
  6. ^ 吴江; 国家行政学院 (China).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机构五十年, 1949-1999. 党建读物出版社. 2000: 232. 
  7. ^ 中央纪委原副书记李正亭同志逝世. 新华网. [2014-10-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