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浑 (郕国公)
(重定向自李浑 (隋朝))
李浑(?—615年),字金才,原州平高县(今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人,自称陇西郡成纪县(今甘肃省秦安县)人,北周、隋朝官员,申国公李穆第十子。
生平
初仕北周,任左侍上士,后归隋高祖杨坚,封安武郡公。高祖开皇十年(590年),晋王杨广出蕃扬州,李浑以骠骑将军从往。隋炀帝大业初年(605年),转右骁卫大将军、光禄大夫,册封郕国公。大业十一年(615年),李浑妻兄宇文述告李浑谋反,炀帝因讖言“李氏当为天子”,宗族三十余人皆诛死。
子李师闰,太中大夫、尚舍奉御、上柱国。李师闰生朝议郎、前行徐州沛县令李弌。李弌生三子:李嘉口,朝散郎、前行郢王府参军;李嘉口,口子文林郎;幼子李嘉礼,将仕郎。
参考文献
- 《隋书》卷三十七《李穆传》附传
- 《北史》卷五十九列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