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玄 (萬曆進士)

李玄(?—?),别含真陕西西安府同州軍籍[1]。明朝官员,同進士出身。

生平

萬曆三十四年(1606年)丙午科陕西乡试举人,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登丙辰科三甲147名进士,萬曆四十八年(1620年)任山西阳曲县知县,天啓二年(1622年)四月考选,授广东道御史,天啟三年十二月,巡視長蘆鹽課。天啟五年十二月,吏科都给事中赵兴邦追论癸亥察典,以御史练国事赵南星张问达之党,挺击一案以御史李玄为王之采之党,红丸一案以御史王祚昌孙慎行王纪之党;又以御史霍锳杨涟左光斗而参黄克缵范济世,为党邪杨新期疏请开矿为酿祸。得旨:练国事、李玄、王祚昌、霍锳、杨新期五员虽各有本末,但议论既差,俱系邪党,不必分别,都著削籍为民,当差仍追夺诰命。崇禎元年八月,起補湖廣道御史,巡按山东、直隸。三年二月,疏參山東巡撫王從義,四年五月,疏劾山西撫臣宋統殷撫晉以來,流寇之禍日甚一日。同年改浙江道御史。

參考

  1. ^ 《萬曆四十四年丙辰科進士序齒録》

參考文獻

  • 《明实录》
  • 《西安府志》
官衔
前任:
陶尔德
明朝阳曲县知县
1620年-1622年
繼任:
田景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