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用楫(1617年—1652年),字若济,号武舟南直隶宜兴县人。明末及南明政治人物。

李用楫
清代辑《江苏宜兴李氏三忠事迹考证》之武舟公像
清代辑《江苏宜兴李氏三忠事迹考证》之武舟公像
大明兵部侍郎肇高廉雷瓊羅巡撫
籍貫南直隶宜兴县
族裔漢族
字號字若济,号武舟
出生萬曆四十五年(1617年)
南直隶宜兴县
逝世永曆六年(清顺治九年,1652年)
广西合浦县
出身
  • 崇禎十二年己卯科舉人應天鄉試第三名舉人
  • 崇禎十六年癸未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崇祯十二年(1639年)舉應天府鄉試第三(經魁[1],崇祯十六年(1643年)登进士,任廣東瓊州府推官。永曆間,历官御史太常寺少卿,出使安南。當時朝廷分楚黨、吳黨,互相傾軋,李用楫為吳黨重要人物。[2]

南明永曆四年(1650年)以兵部侍郎巡抚五府一州。永历六年(清顺治九年,1652年),率兵在广西合浦青头营与清兵激战兵败,投水自尽。

参考文献

  1. ^ 《崇禎十六年癸未科進士三代履歷》
  2. ^ 顧誠《南明史·第十九章》第一节 楚党和吴党:按钱秉镫的说法:“先是,朝士有东西之分,自东粤来者,以反正功气凌西人;而粤西随驾至者,亦矜其发未剃以嗤东人。而东、西又各自为镇。久之,遂分吴、楚两局。主持吴局者,阁臣朱天麟、吏部侍郎吴贞毓、给事张孝起、李用楫,外则制辅堵胤锡也;而江右之王化澄、万翱、雷德复,蜀中之程源、粤东之郭之奇实为之魁。
  • 《宜兴人物志》(上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