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自成墓 (通山县)
李自成墓又称闯王陵,是位于湖北省通山县九宫山牛迹岭小月山[a]的一处清代墓葬。1956年后,被认为是明末农民军领袖、大顺政权建立者李自成的墓葬。
李自成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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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 |
地址 | 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 |
坐标 | 29°23′45.31″N 114°34′15.10″E / 29.3959194°N 114.5708611°E |
分类 | 古墓葬 |
时代 | 清 |
编号 | 255 |
认定时间 | 1988年1月13日 |
简介
1956年,在相关文章发表和郭沫若改变李自成墓在通城县的观点后。时属高湖公社的墓地由此被认为是李自成的墓葬,进行修筑,并建有李自成生平展览馆[3]。1975年后对其进行修缮,1979年竣工。
对于此处墓葬是否为李自成墓,中国学者观点对立[3][4]。与李自成相关的文物有两个,一是被认为是李自成遗物的马镫,二是写有“大顺皇帝李鸿基之墓”九字的石碑[3]。
文物保护情况
1952年通山县人民政府将此处墓葬作为文物保护。1956年11月15日,以“李自成墓”的名义被湖北省人民委员会列为第一批湖北省文物保护单位[5];1988年1月13日,以“李自成墓”的名义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列为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
其作为文物的保护范围为:以“闯王陵”为中心,西沿小水沟上,至石垒高坑上,至高压线杆止。东沿现在朱大树老屋侧,屋后往西延伸到小拢田埂,再直上桃、茶林至长坪底。陵后上至老长坪(围墙基脚从老长坪直线通过)。东向地上石棚转直线至高压线杆。陵前以文管所后檐向西走至梨树坑上(停车场包括在内),共计面积111.065亩[7]。
其作为文物的建设控制地带为:围墙外50米处[7]。
图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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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自成殉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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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自成墓石牌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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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自成之墓
相关
备注
参考来源
- ^ 1.0 1.1 齐伟. 《闯王陵》. 咸宁年鉴 (湖南省咸宁市: 崇文书局). 2006, (2006年): 262. ISBN 7-5403-104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2-12) (简体中文).
- ^ 驰名中外的闯王陵. 新华网. [2019-12-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2-12) (简体中文).
- ^ 3.0 3.1 3.2 3.3 陈俊武、龚少通、贺文龙. 《九宫山闯王陵观后质疑》. 求索 (湖南省长沙市: 湖南省社会科学院). 1981, (1981年第3期): 120–122. ISSN 1001-490X.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2-12) (简体中文).
三、文物少而失真,没有佐证价值 闯王既死难九宫山,论理应有一些文物,但馆里陈列甚少,不过两宗。一宗是一张闯王马镫照片(未见实物)。据当地人传说:闯王与程九百兄弟遭遇,被他们持斧砍死,闯王白马奔走。掉下一支马镫,后为人拾得。这大概只能算是传说。即令是当时遗物,亦不能为据,一只马镫如何能证明闯王的死地呢?还有一宗文物是一块小石碑,高不盈两尺,宽仅八、九寸,本是一截旧石条,刻有“大顺皇帝李鸿基之墓”九个行书小字,字迹隽新,可看出是新近雕刻的。这些显然均非信物,是不足为据的。
- ^ 张国光. 《湖北通山李自成墓非伪托辨——对〈九宫山闯王陵观后质疑〉一文的评析》. 求索 (湖南省长沙市: 湖南省社会科学院). 1982, (1982年第1期): 114–117. ISSN 1001-490X.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2-12) (简体中文).
- ^ 湖北省人民委員會. 湖北省人民委員會轉發省文化局所提出文物保護單位第一批名單,希做出標志負責保護的通知((56)鄂化字第1049號). 维基文库. 1956年11月15日.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国务院关于公布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国发〔1988〕5号). 维基文库. 1988年1月13日.
- ^ 7.0 7.1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鄂政办发〔2000〕139号), 200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