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蘇濱(1955年12月5日—2017年12月14日),原北京市憶通律師事務所副主任,曾在河南省洛陽市作律師。

生平

1976年入伍,1979年被任命为军官, 1982年转业到洛阳市政府侨务办公室。1991年调职洛阳市司法局,担任律师至今。

2001年11月10日,他向洛陽市西工區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確認洛陽市司法局和洛陽市律師協會向他收取2,500元年審註冊費的行為違法。這一起訴,引起了全國律師的密切關注。由於律師必須每年一次到當地司法廳局註冊,司法廳、司法局掌握著律師的生殺大權。在這種情況下,將司法局以亂收費告上法庭,此案被稱為「中國律師第一狀」,官司最後勝訴,但李蘇濱被停止執業。他也曾「上書」鐵道部,建議取消火車票退票手續費;策劃並實施北京第一例起訴「限制小排輛汽車」案。[1]

2017年12月14日因肝癌病逝,享壽62歲。[2]

参考文獻

  1. ^ 李蘇濱,法律工作者. 維權網. [2013-02-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10). 
  2. ^ 中国人权律师李苏滨病故. [2017-12-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