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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南津」。
李謹(1492年—?年),字常甫,號南津,富峪衛官籍,廣東省四會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李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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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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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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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四會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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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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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常甫,號南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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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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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月初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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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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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氏、何氏(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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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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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李正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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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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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由國子生中式順天府鄉試第一百十六名舉人,嘉靖十一年(1532年)壬辰科會試七十一名,第三甲第一百六十六名進士。觀禮部政。[1]。嘉靖十三年(1534年),任直隸歙縣知縣[2]。
家族
曾祖李安,百戶;祖李福,百戶;父李淮,百戶;母張氏(封安人)。永感下。兄讃(百戶),弟諌(義官),子正新。
参考资料
- ^ 《嘉靖十一年壬辰科進士履曆便覽》:治《書經》,年四十一歲中式嘉靖十一年壬辰科第三甲第一百六十六名進士。正月初五日生,行二,曾祖李安,百戶;祖李福,百戶;父李淮,百戶;母張氏(封安人)。永感下,妻卞氏,繼妻何氏(聘);兄讃(百戶),弟諌(義官),子正新。由國子生中式順天府鄉試第一百十六名舉人,會試中式第七十一名。觀禮部政。
- ^ 清道光《歙縣志·卷三之一》
官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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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劉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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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歙縣知縣 1534年-153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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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任: 徐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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