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易辰
楊易辰(1914年3月31日—1997年6月28日),原名楊振九,辽宁法库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曾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檢察長。夫人為肖塞。
杨易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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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 |
任期 1983年3月—1988年4月 | |
前任 | 黄火青 |
继任 | 刘复之 |
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委员会书记 | |
任期 1977年12月—1983年2月 | |
前任 | 刘光涛 |
继任 | 李力安 |
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主任 | |
任期 1977年12月—1979年12月 | |
前任 | 刘光涛 |
继任 | 机构撤销,改为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黑龙江省委员会主席 | |
任期 1977年12月—1979年12月 | |
前任 | 欧阳钦 |
继任 | 王一伦 |
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副省长 | |
任期 1956年—1967年 | |
省长 | 韩光 → 欧阳钦 → 李范五 |
个人资料 | |
性别 | 男 |
出生 | 楊振九 1914年3月31日 中華民國辽宁省法库县 |
逝世 | 1997年6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 | (83歲)
国籍 | 中華民國(1914年–?年) 中華民國(?年–1949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1949年–1997年) |
政党 | 中国共产党 |
生平
楊易辰1914年出生於法庫縣。1936年加入中國共產黨。1956年至1967年任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副省長。文化大革命結束後,任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主任。1979年任省委書記。1983年任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1988年退休。1977年至1987年被選為中央委員會委員,1988年後任中共中央顧問委員會委員。1997年6月28日逝世,享年83歲。
参考资料
中国共产党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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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刘光涛 |
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委员会书记 1977年12月-1983年2月 |
繼任: 李力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机关职务 | ||
前任: 黄火青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1983年3月-1988年4月 |
繼任: 刘复之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职务 | ||
前任: 刘光涛 |
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主任 1977年12月-1979年12月 |
繼任: 陈雷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省长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地方委员会 | ||
前任: 欧阳钦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黑龙江省委员会主席 1977年12月-1979年12月 |
繼任: 王一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