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維朝
林維朝(1868年—1934年),字德卿,號翰堂,別署怡園主人,福建嘉義新港(今台灣)人[1],父親林緣祖籍漳州龍溪,先祖於清乾隆時期移居臺灣。清末秀才,日治時期亦參與嘉義政治事務,擔任過嘉義廳參事[1]。此外他也重視地方文教,在登雲書院倒塌後,於怡園開館傳授漢文,並與新港文人共組「鷇音吟社」[1],後擔任《嘉義縣志》編纂委員[2]。
生平
光緒十三年(1887年)中嘉義縣生員第十一名,24歲時擔任嘉義團練局長,翌年升任打貓石堡團練局長,曾與位於新港的嘉義縣縣丞陳仁山共同剿滅溝尾寮庄匪首黃矮。乙未割臺後,內渡至漳州東山,兩年後回臺,被推選為新港街庄長,並受聘擔任公學校教師。1902年獲授紳章,1904年兼任大潭區長,1906年掌管月眉潭區,1908年擔任嘉義廳參事。1913年擔任嘉義銀行董事長,並聯絡新港文人,於1923年組織鷇音吟社,並將登雲書院之樂局改辦為「鳳儀社」,之後獎倡新港當地北管樂隊「舞鳳軒」,使新港獲得「北管巢」之譽[2]。
著作
其著有自傳《勞力略歷》、《文稿》、《雜作》,詩集《怡園吟草》等作品,另編有《怡園唱和集》、《壽詩文集附並蒂菊詩》等[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