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階堂(1884年10月20日—1954年3月28日),諱大森,名朝華,字階堂,一作楷堂[1]臺灣霧峰人,霧峰林家成員。企業家、實業家、政治人物。

生平

 
霧峰林氏祖瑩,林階堂夫婦與祖母羅太夫人、兄長林獻堂夫婦同葬。

林階堂於光緒十年(1884年)農曆十一月七日出生,為下厝林文欽之次子,林獻堂之弟。6歲進入私塾就讀,1923年至1930年間擔任霧峰庄長。其曾創辦東華名產株式會社,將臺灣水果銷往中國,歷任五郎合資會社代表者、大安產業株式會社取締役、大東信託株式會社取締役、臺灣新民報社相談役、三五興產有限公司社長、臺灣總督府評議員,亦積極支持林獻堂從事社會運動,捍衛臺人權益。戰後曾嘗試成立航空公司,然並未成功,1954年3月28日逝世[2][1][3],享年71歲[4][1]

參考資料

  1. ^ 1.0 1.1 1.2 林階堂. 國家圖書館 台灣記憶. 2003-12 [2022-01-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1-24). 
  2. ^ 凌宗魁. 《紙上明治村:消失的臺灣經典建築 》. 遠足文化. 2016-11. ISBN 978-986-93512-8-7. 
  3. ^ 林階堂逝世 定四月五日舉行告別式. 臺灣民聲日報. 1954-04-03. 
  4. ^ 林進發. 臺灣人士鑑. 臺灣新民報社. 1937-09-25: 第438頁. NCID BA68569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