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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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计划(英语:Young Plan),又译扬格计划[1]楊格計劃[2],是由美国实业家、商人、律师及外交官欧文·D·扬(Owen D. Young)提出的计划,借以协助德国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偿还赔款。

1924年,美国推出道威斯计划,但后来发现它不足让德国付出巨额欠款。

盟军赔款委员会成立了调查小组,商讨赔款问题。其后,委员会发表报告,惟遭到英国反对;该会在1929年8月31日议定好计划;并在1930年1月采用计划。

胡佛發出寬容的延期計畫

计划要求德国在五十八年半内,付清二百六十三亿五千万英镑。在获得盟国同意下,取代原本的杜威斯计划—它让德国知道确实的金额,并乐意付清赔款。年期赔款为四亿七千三百万,分为两部分:三分之一是“无条件赔款”;其余是可延期赔款:可由交通税或财政预算中抽出款项。为了让赔款过程顺利,盟国成立了國際結算銀行处理赔款。

但是,在计划实行之前,1929年的经济大萧条造成大量问题:美资银行急需从欧洲取回现金,加上贸易衰退,造成不少阻力;经济衰退导致经济民族主义,阻碍贸易复苏;德国失业率持续高企,1931年时是33.7%,1932年则是40%。

有鉴于此,美国总统胡佛建议发出胡佛延期偿付权英语Hoover Moratorium,在1931年7月前得到十五国支持。然而,这无助舒缓欧洲的经济衰退;其中,德国经济因银行危机而严重受创。

最后,在1932年,英国法国意大利比利时与德国参加洛桑会议。多国代表同意:

  • 不再压迫德国马上赔款;
  • 德国获免除九成债项,并发行债券。
  • 代表也通过非正式协定:只要美国减免盟军所有战争债款,以上条款才会生效,因為胡佛認為,延期偿付权根本与债款无关。延期偿付权届滿后,德国仍要按杨格计划的规定赔款。但以上计划最后都全数失败:德国一直没有再继续赔偿,纳粹党上台以后,他们更不承认任何赔款。
  1. ^ 南京國民政府外交部公報, 第 35 卷. [2023-02-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2-25). 
  2. ^ 國際關係辭典. 臺灣商務印書館. 1971 [2023-02-25]. ISBN 978-957-05-0557-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2-25) (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