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禹甸(?—1652年1月17日(永曆五年十二月庚戌)[1]),向之應天府溧水縣[2]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楊禹甸是恩貢出身,在南寧考授國子學錄,歷任博士學正戶部山東司主事員外郎。永曆五年(1651年)十二月朝廷商議移駕,他上陳甘心一死,說:「退一尺國土失一尺國土,守衛的將士灰心松懈,又如何守衛國土呢?」隨後言官承接,就停止此事[2][3]。很快崑崙關失陷,楊禹甸先奉命到南寧徵收欠餉及督師,馬吉翔從新寧扈駕。他到達喬坂村無法前進,但南寧已失守,就徵用未解銀七十兩,封合關防,交付旅店主人;又用酒祭祀先人,與梁雲昇一同飲酒,說:「今夜晚還是大明酒。」酒後,他燒毀先人牌位,在燭光下寫作絕命詩,交給旅店主人說:「見到同僚時用銀交換。」次日,他穿著官服投水而死,屍體久久不僵硬[4]

引用

  1. ^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本紀第四》:(永曆五年十二月)庚戌,……太僕卿丁元相等扈駕,戰喬板村,死之。
  2. ^ 2.0 2.1 錢海岳《南明史·卷五十八·列傳第三十四》:(楊)禹甸,字向之,溧水人。恩貢。南寧考授國子學錄,歷博士、學正,戶部山東司主事、員外郎。朝議移蹕,疏陳甘心一死,言:「退尺失尺,守禦將士灰心怠懈,何以為國守寸土乎?」諸言官繼之,乃已。
  3. ^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本紀第四》:(永曆五年十二月)戊申,議移蹕,員外郎楊禹甸疏陳甘心一死,力諫西行,乃已。
  4. ^ 錢海岳《南明史·卷五十八·列傳第三十四》:未幾,崑崙關失。禹甸先奉命徵欠餉赴南寧督師軍前,馬吉翔已自新寧扈駕。行之喬坂村,欲前不得,而南寧已失。乃以已徵未解銀七十兩,封以關防,付逆旅主人。設酒祭先人。與(梁)雲昇偕飲,曰:「今夜猶大明酒也。」酒罷,火先人位,燈下作絕命詩,付逆旅主人曰:「有同官至,以銀付之。」明日,正衣冠投水死,屍立不仆。

參考文獻

  •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本紀第四
  • 錢海岳《南明史》·卷五十八·列傳第三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