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一言(?年—?年),浙江绍兴卫軍籍,台州府临海县人。明朝官员,嘉靖丙戌進士。

生平

正德八年(1513年)癸酉科浙江鄉試舉人[1],嘉靖五年(1526年)丙戌科第二甲第三十二名進士[2][3]。官至陕西按察司延綏管粮佥事,二十五年十月因挪用军粮被罷官,後黜为民[4]

参考资料

  1. ^ 《浙江通志》
  2.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3.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4. ^ 《大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三百十六》:嘉靖二十五年十月,总督陕西三边兵部右侍郎曾铣劾奏佥事毛一言管理军粮,贪鄙恣肆。部覆:从不谨例罢其官。诏以一言下巡按御史按问,今后边官被论有干军机钱粮者,吏部勿概拟罢职。二十六年七月,黜延绥管粮佥事毛一言为民,夺榆林等卫所百户等官陈勋等二十二员各俸半年。一言坐那移帑银,勋等怠玩,出入不明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