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振声
汪振声(1883年—1945年)字楞伯,号晓村,原籍浙江省吴兴县(今湖州市),中华民国银行家、国画家。[1][2][3]
生平
清朝光緒九年(1883年)生於四川成都。1904年留學日本,进入早稻田大學。畢業獲法學士學位。1909年回国,參加學部留學生考試,獲授法政科舉人,殿試授内閣中書,不久任大清銀行總行稽核科科長。1911年武昌起義以後,大清銀行停業,設總清理處,任清理主任。1912年11月,在中華民國北京政府擔任審計處審計官,兼任第四股第三課課長。1913年,擔任審計處第二股主任,兼任稽核外债室華室室長。1914年,擔任審計院審計官,兼任第二廳第四股主任。[2][3]
1915年,進入中國银行任重慶分行副行長。1918年,調充北京總管理處總司帳。1920年,調任濟南分行行長,兼任德華銀行濟南清理處主管員。1925年,調任中國銀行總管理處總稽核。1928年,中國銀行經過改組成爲特許國際匯兑銀行,中國銀行總管理處遷駐上海,仍任總稽核,並且還擔任新華信托储蓄銀行、中國保險、華南米業、中國棉業、中國造纸等公司的董事。抗日战争爆发後,輾轉赴重慶。1944年,被指派成为中国银行官股监督人。[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