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瑞闓(1875年10月7日—1941年1月24日)[1]安徽省泗州盱眙县人,中華民国政治家。曾任中華民国維新政府、南京国民政府(汪精卫政权浙江省省長。

生平

1912年(民国元年)12月,汪瑞闓任江西省首任民政長二次革命前後,他事实上辞職(正式罷免则在1914年4月)。[2]1916年(民国5年)2月,任参政院参政。[3]

中華民国維新政府成立後的1938年(民国27年)5月,浙江省政府正式成立,汪瑞闓被任命为省長。1939年(民国28年)1月3日,汪瑞闓遭刺客刺伤。[4]汪精卫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汪瑞闓继续任浙江省長。1940年(民国29年)10月,浙江省政府改采省主席制,他留任省政府主席。1941年(民国30年)1月24日,汪瑞闓在浙江省政府主席任上在杭州逝世。[5]

注释

  1. ^ 出生年据王(2012)登载的家谱(“光绪乙亥年九月初九日”)。但是在该记事本文中,因故记汪的出生年是“1873年”。
  2. ^ 劉主編(1995)、262-263頁。
  3. ^ 劉主編(1995)、171頁。
  4. ^ 中国杭州网站。
  5. ^ 劉主編(1995)、1109-1110頁。王(2012)。

参考文献

   中華民国維新政府
前任:
(創設)
浙江省長
1938年5月 - 1940年3月
繼任:
(南京国民政府继续)
   南京国民政府(汪精卫政权
前任:
(維新政府继续)
浙江省長
1940年3月 - 10月
繼任:
(省政府主席改称)
前任:
(省長改称)
浙江省政府主席
1940年10月 - 1941年1月
繼任:
梅思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