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惟炳,字斗仲,别號炎洲湖廣德安府孝感縣人。明末清初政治人物。

沈惟炳
民國八年修《湖北孝感沈氏宗谱》之沈惟炳像
民國八年修《湖北孝感沈氏宗谱》之沈惟炳像
大清吏部左侍郎
籍貫湖廣孝感縣(今湖北
族裔漢族
字號字斗仲,號炎洲
出生萬曆九年二月初七日
(1581年3月11日)
湖廣孝感縣(今湖北
逝世順治五年九月二十八日
(1648年11月12日)
湖廣孝感縣(今湖北
出身
  • 萬曆三十四年丙午科舉人
  • 萬曆四十四年丙辰科進士

生平

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丙辰科進士。授直隸香河縣知縣,任內修《香河縣志》。轉刑科給事中[1],上疏劾魏忠贤,废立枷之法。以序转吏科右给事。天启甲子(1624年)冬,又以争掌垣魏大中、选郎夏嘉遇等不应降级。疏入,忠贤怒,夜半下中旨降一级,调外任。明年(1626年),梁孟环弹劾惟炳,党邪害正,削籍,夺诰命。崇禎改元,起補刑科右給事中[2],八月改工科左給事中[3],十一月升吏科都給事中[4]。崇禎二年(1629年)四月,升任太常寺少卿[5]。十五年(1642年),自工部右侍郎转左。调吏部左侍郎。三月为通政使

崇禎十七年(1644年),任吏部左侍郎。李自成京師,被執[6]。李自成敗走後,降清,仍任吏部左侍郎,掌部事[7]。屡乞骸骨不允。顺治二年(1645年),得谢归家。五年戊子(1648年)九月卒。有子沈宜、沈寅、沈宽。

著作

香河縣舊無縣志。沈惟炳上任知县後,以前任知縣沈万钶所辑县志稿为底本,参证府志及邻县志書,广征杂记,修撰成书,共十一卷。万历四十八年(1620年)刊刻。

參考文獻

  1. ^ 明實錄:熹宗 ,23卷
  2. ^ 崇禎長編 ,7卷
  3. ^ 崇禎長編 ,12卷
  4. ^ 崇禎長編 ,15卷
  5. ^ 崇禎長編 ,20卷
  6. ^ 《明季北略·卷22》:沈惟炳,湖廣德安府孝感縣人。萬曆四十四年丙辰進士,官吏部左侍郎。夾二夾。
  7. ^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內閣大庫檔案 ,05996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