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惟炳
沈惟炳,字斗仲,别號炎洲,湖廣德安府孝感縣人。明末清初政治人物。
沈惟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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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吏部左侍郎 | |
籍貫 | 湖廣孝感縣(今湖北) |
族裔 | 漢族 |
字號 | 字斗仲,號炎洲 |
出生 | 萬曆九年二月初七日 (1581年3月11日) 湖廣孝感縣(今湖北) |
逝世 | 順治五年九月二十八日 (1648年11月12日) 湖廣孝感縣(今湖北)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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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丙辰科進士。授直隸香河縣知縣,任內修《香河縣志》。轉刑科給事中[1],上疏劾魏忠贤,废立枷之法。以序转吏科右给事。天启甲子(1624年)冬,又以争掌垣魏大中、选郎夏嘉遇等不应降级。疏入,忠贤怒,夜半下中旨降一级,调外任。明年(1626年),梁孟环弹劾惟炳,党邪害正,削籍,夺诰命。崇禎改元,起補刑科右給事中[2],八月改工科左給事中[3],十一月升吏科都給事中[4]。崇禎二年(1629年)四月,升任太常寺少卿[5]。十五年(1642年),自工部右侍郎转左。调吏部左侍郎。三月为通政使。
崇禎十七年(1644年),任吏部左侍郎。李自成破京師,被執[6]。李自成敗走後,降清,仍任吏部左侍郎,掌部事[7]。屡乞骸骨不允。顺治二年(1645年),得谢归家。五年戊子(1648年)九月卒。有子沈宜、沈寅、沈宽。
著作
香河縣舊無縣志。沈惟炳上任知县後,以前任知縣沈万钶所辑县志稿为底本,参证府志及邻县志書,广征杂记,修撰成书,共十一卷。万历四十八年(1620年)刊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