沔(miǎn)陽府,元朝時設置的府。
宋朝時為復州。元世祖至元十三年(1276年),併入元朝版圖。至元十五年(1278年),改復州為沔陽府,治所在玉沙縣(今湖北省仙桃市西南),屬河南江北等處行中書省荊湖北道宣慰司管轄[1]。轄境相當今湖北省仙桃市、天門市、洪湖市等地區。下轄玉沙縣、景陵縣2縣。龍鳳十年(1364年),吳王朱元璋平定江漢,沔陽府劃歸湖廣等處行中書省。明洪武九年(1376年)四月,降沔陽府為沔陽直隸州[2]。嘉靖十年(1531年)十二月,沔陽州轉屬承天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