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井镇
洪井镇,原为洪井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山西省长治市黎城县下辖的一个乡镇级行政单位[1]。
洪井镇 Hóngjǐng Zhèn(汉语拼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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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建制镇 | |
坐标:36°34′38″N 113°23′1″E / 36.57722°N 113.38361°E | |
国家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上级行政区 | 山西省长治市黎城县 |
建立 | 2021年4月1日 |
政府駐地 | 洪井镇洪井村 |
村级区划单位数 | 26 |
政府 | |
• 党委书记 | 李勇 |
• 镇长 | 刘晓慧 |
面积 | |
• 总计 | 92 平方公里(36 平方英里) |
人口 | |
• 户籍人口(2018年) | 11,800人 |
时区 | 北京时间(UTC+8) |
行政区划代码 | 140426106 |
邮政编码 | 047600 |
电话区号 | +86 (0)355 |
通用语言 | 普通话、晋语 |
地名来历
清光绪六年《黎城县续志》载:“洪井村”。传说古时村中有一水井,水色混浊,似洪水而不能食用,故名洪井。该名称沿用至今。因镇政府驻地在洪井村,故取名洪井镇[2]。
历史沿革
清光绪六年(1883),全县划为4乡204村,境内的南信、北信、前白云、后白云、窑头、烟子、鸽子皎7个村隶属陇阜乡管辖。境内的庄头、李堡、北社、洪井、吴家皎、横岭、石桥背、长畛背、曹庄、王家庄、柏官庄11个村隶属委泉乡管辖。1935年全县划分为3个区,91个编村。洪井等村隶属黎城一区管辖。1954年10月撤销区级建制,全县划为5个基点,32个乡,境内洪井乡领13个自然村,北社乡领7个自然村,隶属城关基点。柏官庄乡领8个自然村。隶属南委泉基点。1958年8月,北社、洪井两乡联成虹光人民公社。同年,原柏官庄乡各村曾与南委泉乡合称跃进人民公社。1961年始设柏官庄公社,1984年5月,虹光人民公社更名为洪井乡,柏官庄公社更名为柏官庄乡,2000年12月撤销柏官庄乡建制,合并于洪井乡,共设24个村。
2017年12月29日,南信村撤并至南社村,设信社村。
2019年6月24日,鸽子峧村撤销,并入到王家庄村。
2019年12月18日,吴家峧村撤销,并入到洪井村;石桥背村撤销,并入到横岭村;程家村、刘家村撤销,并入到长畛背村;黄草辿村撤销,并入到王家庄村;白云村撤销,并入到烟子村;山遥头村撤销,并入到洪河村。
2021年4月1日,撤销洪井乡,将洪井乡与原停河铺乡停河铺村、中街村、上台北村、子镇村、西黄须村、苏村、霞庄村、元村、北停河村、大停河村、石羊坟村11个行政村合并设立洪井镇[3]。
行政区划
截至2021年,洪井镇下辖26个村[4]:
横岭村、洪河村、烟子村、北社村、港东村、庄头村、李堡村、柏官庄村、王家庄村、孔家峧村、长畛背村、曹庄村、三十亩村、信社村、停河铺村、中街村、上台北村、子镇村、西黄须村、苏村、霞庄村、元村、北停河村、大停河村、石羊坟村和洪井村。
文物保护单位
山西省文物保护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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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北方局高干会议北社旧址 | 6-329 | 近现代重要史迹 及代表性建筑 |
1940年 | 黎城县 | 洪井乡北社村 | 2021年8月4日 | |
八路军总部及抗大总校霞庄旧址 | 6-333 | 近现代重要史迹 及代表性建筑 |
1940年 | 黎城县 | 洪井镇霞庄村 | 2021年8月4日 |
参考
- ^ 2023年黎城县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2023-06-30 (中文(中国大陆)).
- ^ 洪井镇简介. 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 [2022-10-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0-26).
- ^ 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各县区乡级行政区划调整的通告. 长治市人民政府. 2021-03-30 [2022-10-11].[失效連結]
- ^ 2023年洪井镇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2023-06-30 (中文(中国大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