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珠(1484年—?),字玉方,號西淙福建承宣布政使司興化府莆田縣(今福建省莆田市)黄石镇林墩村人,明朝政治人物。

洪珠
大明應天府府尹
籍貫福建承宣布政使司興化府莆田縣
字號字玉方,號西淙
出生成化二十年(1484年)二月十九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佘氏
出身
  • 正德八年癸酉科舉人
  • 正德十六年辛巳科進士

生平

正德八年(1513年)癸酉科福建乡试第十一名举人,正德十六年(1521年),登辛巳科会试第五十七名,二甲三十四名進士,授戶部主事,升任戶部郎中,嘉靖七年(1528年)出任紹興府知府,与前任知府洪楷并称“大洪小洪,前後同風”。不久升任本省右参政,歷任雲南按察使,十七年十月升任廣西右布政使,十九年升貴州左布政使,二十年六月官至應天府府尹[1]。二十二年(1543年)五月因贪污被弹劾黜职,“冠带闲住”。

家族

曾祖洪彦用。祖父洪克訓。父洪仲謹,義官。母吴氏。永感下。兄脩、玮、弟瑰、琨、珙、理、璘。

参考文献

  1. ^ 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明人傳記資料索引:洪珠,字玉方,號西淙,莆田人。正德十六年進士,授戶部主事,陞郎中,出知紹興,歷貴州布政使,官終應天府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