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贡院

湖南贡院,是位于今中国湖南省长沙市贡院。旧址包括今湖南省农业农村厅[1]

历史沿革

在明清时期,京师和各省的省城都建立了专门的贡院,用作科举考试的场所。由于湖南和湖北都隶属于湖广省,且省会位于武昌,因此湖南的读书人会远赴武昌贡院参加乡试。到了康熙三年(1664年),湖南和湖北分别成为了独立的行政区划[2]

在顺治三年(1646)至雍正元年(1723)的78年间,湖广共举行了26届科考,累计选拔了2204位举人,但湖南籍举人数量仅440人,占比不到20%。面对这一不均衡的现状,湖南的士子们感到强烈的不满,并多次上书请求在湖南设立独立的贡院,以便举行本地的乡试[2]

经过多年官民共同努力,在雍正元年(1723)经朝廷批准湖南设立贡院,湖南官方在之前偏沅巡抚(后改为湖南巡抚李发甲在长沙修建的湖湘书院基础上建设新的贡院,史载:“仍即书院为贡院,添建头门、龙门三间,望楼四座,鼓亭二座,东西官厅八间,至公堂、衡鉴堂各五间,内帘房舍三十二间,监临、提调、监试、公廨暨对读、供给等所共百五十间,号舍八千五百间。”[2]

当时湖南贡院的规模庞大,达8500多间考棚,占地约500亩,它东抵水风井、南达中山东路街心花园,北至今营盘路,西到又一村,[3]范围包括现在的湖南省农业农村厅、中山路百货大楼、五堆子等处,今长沙三角花园是湖南贡院大门所在地[1]

清光绪三年(1877),时任湖南巡抚王文韶改建贡院,使之达到空前规模,号舍从原来的8500间增至11000多间[1]

后世影响

清雍正二年(1724),湖南贡院举行湖南首次乡试,入试考生近万人,是之前考年赴武昌乡试人数的近五倍[1]

从顺治三年(1646)至雍正元年(1723)的78年间,湖广举行乡试26次,共录取举人2204名,然来自湖南的考生仅有440名,平均每科16.9名。而从雍正二年(1724)到光绪八年(1882)的74科乡试中,湖南的中举人数达3888名,平均每科录取人数达52.55名,是两湖南北分闱前的三倍多。湖南乡试的应试人数和中举数都显著增加[2]

湖南籍举人会试中试的名额,更是从分闱之前平均每科3人左右飙升。分闱后的雍正二年(1724)湖南举人参加会试得中8人,自同治二年(1863)后每科中试者在10人以上,至光绪年间一般每科为12人以上[3]

清代前期(1840年前),官至总督、尚书、大学士的14个湖南人中,有12人是在分闱之后,其中包括了陶澍贺长龄曾国藩胡林翼[1]

参考资料

  1. ^ 1.0 1.1 1.2 1.3 1.4 1724年,万名湖南考生首次走进“主场”参加科举考试. 新湖南. 2020-07-08 [2024-04-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4-30). 
  2. ^ 2.0 2.1 2.2 2.3 设立湖南贡院:湖湘文化史上的一件大事. 湖南政协新闻网. 2021-09-06 [2024-04-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4-30). 
  3. ^ 3.0 3.1 湖湘学子赶考那些事. 华声在线. 2019-06-28 [2024-04-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