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革怡親王溥靜(1849年3月13日—1900年9月4日),愛新覺羅氏,清朝宗室,怡亲王載敦長子,第十三代怡親王。

溥靜
清朝(怡親王)十三任
爵位親王
旗籍正藍旗
出生1849年3月13日
逝世1900年9月4日(51歲)
配偶妻:他塔拉氏
側室:吳氏
妾:劉氏
親屬父:怡端親王載敦
子:毓常、毓善
經歷
正藍旗總族長(光緒十七年~二十六年)

生平

同治七年,封不入八分輔國公[1]。光緒十七年,襲和碩怡親王[1]。光緒二十六年,支持義和團運動八國聯軍攻入京城后,被德軍殺害,亦成为少数被西方列强杀死的爱新觉罗宗室成员。

同年闰八月初二(1900年9月25日)西狩途中的慈禧太后光绪帝名义下发谕旨,对庚子事变相关的宗室王公、官员进行惩处。“庄亲王载勋、怡亲王溥静、贝勒载濂载滢均著革去爵职。端郡王载漪著从宽撤去一切差使。交宗人府严加议处。并著停俸”[2]。1902年,由侄子毓麒袭爵。

家庭

  • 长子毓常,生于同治六年五月,八年十一月不满3岁时夭折。
  • 次子毓善,生于光绪十八年十月,嫡福晋佟佳氏。

參考

  1. ^ 1.0 1.1 清史稿校註 ,6冊 ,4711
  2. ^ 清实录·光绪实录·卷之四百七十》光绪二十六年。庚子。闰八月[……]○辛丑[……]○又谕、此次中外开衅。变出非常[……]庄亲王载勋、怡亲王溥静、贝勒载濂、载滢均著革去爵职。端郡王载漪著从宽撤去一切差使。交宗人府严加议处。并著停俸。辅国公载澜、都察院左都御史英年、均著交该衙门严加议处。协办大学士吏部尚书刚毅、刑部尚书赵舒翘、著交都察院吏部议处。以示惩儆[……]
溥靜
怡親王世系
清聖祖世系的分支
出生于:1849年3月13日逝世於:1900年9月4日
王室頭銜
前任:
父親貝子載敦
怡親王
任職期間:1891年—1900年
繼任:
侄子毓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