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廷評
潘廷評(越南语:Phan Đình Bình/潘廷評,1831年—1888年),字訒齋(越南语:Nhận Trai/訒齋),號月亭(越南语:Nguyệt Đình/月亭),越南阮朝大臣,育德帝慈明惠皇后潘氏調之父。
生平
潘廷評是承天府廣田縣富良社(今屬承天順化省廣田縣廣安社富良村)人,明命十二年(1831年)出生。嗣德三年(1850年),參加鄉試,考中舉人[1]。嗣德九年(1856年),會試中格第一名,參加庭試,考中第三甲進士[2][3]。初授翰林院編修,後授先興知府。嗣德十五年(1862年),奉命回京,興安省臣請求皇帝允許潘廷評留任幾年。後任兵部郎中,不久升任光祿寺少卿辦理禮部事務,又以侍郎銜參與內閣事務,處理法國佔領南圻東三省(嘉定、邊和、定祥)的和談事宜。嗣德二十三年(1870年),前往北圻查辦積案,兼任訪察使。回京之後升兵部右參知,權掌戶政。當時法國人余普義要求在北圻新開商約,一時人情洶洶。潘廷評前往河內協同大使阮知方商擬解決辦法。法國官員安業要求訂立新約,被拒絕後攻擊省城,阮知方被擄至嘉定。潘廷評因此被罷黜,但不久起用辦理海陽商政。後來改任北寧布政使。
嗣德三十六年(1883年),署定安總督。咸宜元年(1885年)六月,咸宜帝棄城出逃抗法,奉三宮懿旨升署為尚書充機密院大臣。七月,與阮有度進京奏立堅江郡公阮福膺豉為帝。同慶帝繼位後,加升佐國勳臣署文明殿大學士,晉封扶義子(越南语:Phù Nghĩa Tử/扶義子)。後與阮有度起衝突,阮有度密告同慶帝潘廷評曾想在北圻另立皇孫之事。同慶帝勃然大怒,將潘廷評下獄,後死于縻所。剝奪生前全部官職爵祿。成泰初年,成泰帝追復銜爵如故。成泰四年(1892年),追贈太保,加封扶國公(越南语:Phù Quốc công/扶國公),諡號溫雅。
家庭
注釋
參考資料
- 《大南實錄》正編列傳二集卷十二 潘廷評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