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林义(1920年11月—2005年6月20日),河北平山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官员,中共第九届中央候补委员十届十一届十二届中央委员

193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中共湖北宜昌地委组织部长;广东粤东区委组织部长、第一书记;广州市副市长、市委第一书记、市革委会主任;广东省委常务书记;湖南省委书记(时设第一书记)、省人大常委主任;湖南省顾委副主任、广东省顾委副主任。2005年6月在广州去世。[1]

参考文献

  1. ^ 焦林义同志逝世. [2010-08-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6-12-22). 
官衔
前任:
孙国治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1985年7月-1988年1月
繼任:
刘夫生
政党职务
前任:
雍文涛
中共广州市委第一书记
1966年6月-1967年3月(代理)
1972年12月-1979年3月
繼任:
黄荣海
前任:
黄荣海
繼任:
杨尚昆
政府职务
前任:
黄荣海
广州市革命委员会主任
1972年12月-1979年3月
繼任:
杨尚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