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亶望
生平
江蘇巡撫王師之子。乾隆十五年(1750年)庚午科舉人。以捐資獲授山丹縣知縣,調皋蘭縣知縣,選授武定府知府,調寧夏府知府,陞浙江布政使,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改甘肅布政使,上報旱災有功,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陞浙江巡撫。
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大學士阿桂赴浙江勘察海塘工程時,彈劾杭嘉湖道王燧和嘉興府知府陳虞盛浮冒,牽連到王亶望。阿桂前往甘肅鎮壓河州回民蘇四十三之亂時,發現甘肅時下大雨,並無旱象。乾隆帝派侍郎楊魁到浙江會同閩浙總督兼浙江巡撫陳輝祖,嚴審王亶望等一干甘肅官員,至此發生自乾隆三十九年至四十六年間的「甘肅冒賑案」真相大白。同年王亶望問罪被處斬,陝甘總督勒爾謹自盡,甘肅布政使王廷贊被處絞刑,沒收王亶望財產折合白銀300萬兩。
參考書目
- 《清史稿》卷三三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