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博文 (宋朝)

王博文(10世纪—1038年),字仲明,北宋大臣,曹州济阴(山东省菏泽市)人。

王博文祖父王谏,在宋太宗藩邸供职,官至西京作坊副使。王博文十六岁时,善属文,在开封府试举进士,以回文诗一百篇答卷,人称“王回文”。淳化三年(992年),宋太宗亲试进士,因为年少没有录取。后王谏在庐州官任上去世,庐州知州刘蒙叟替王博文奏请,召他到舍人院考试,担任安丰主簿,历任南丰尉,有能干之名。调任南剑州军事推官,改任大理寺丞,监荆南榷货务,转任殿中丞。陈尧咨推荐他,在中书考试,赐进士第,擢升为知濠州,历知真州宋真宗亳州,任命他权江、淮制置司事。改任监察御史梓州路转运使。因病请出知海州,改任密州。靠着海有盐场,当年饥荒,民多盗卖,官吏抓住后就处以死刑。王博文请松弛盐禁,等待丰收时再恢复,宋真宗听从。任命他为殿中侍御史

天禧年间,朱能、王先在长安伪造《乾祐天书》,事发,朱能失败而死,王先与他的徒众就擒,诏命王博文前往调查审问。王博文只处理首恶,胁从者七人,都得以减罪论处。还京为开封府判官,之后为母丁忧。

王博文年幼丧父,其母张氏改嫁韩氏。王博文在朝,认为儿子不能断绝母礼,请恩封母亲。母亲去世,又认为古制作为父亲的后代不为改嫁的母亲服丧,于是废除宗庙之祭。现在去世的人都被祭祀,不妨碍穿丧服。于是请免官服丧,当时时议认为以丧而祭是为非礼。服除,担任三司户部判官。出任河北转运使,转任侍御史、陕西转运使

内属羌人撒逋渴率领部落数千帐叛宋,然后又侵扰原州柳泉镇、环州鹁鸽泉砦,梧州刺史杜澄、内殿崇班赵世隆战死。王博文弹劾内侍都知周文质、押班王怀信身为泾原、环庆两路钤辖,率领重兵驻守大拔砦,轻敌逗留,耗用边费,请用曹玮、田敏替代。既而周文质、王怀信获罪,遂以曹玮知永兴军,节制边事。曹玮得病不能成行,又用田敏为泾原路总管,于是平定羌人。

王博文升任尚书兵部员外郎,为三司户部副使,再转任户部郎中、龙图阁待制、判吏部流内铨、权发遣三司使事。和监察御史崔暨、内侍罗崇勋一起审理真定府曹汭的案件。还京,权知开封府,进升为龙图阁直学士、知秦州。被走马承受贾德昌毁谤,转任凤翔府,又转任永兴军。次年,贾德昌因贪赃获罪,王博文改任枢密直学士,再知秦州。

沿边逃亡军民被归附朝廷的羌户收为奴役,也有送给远方羌人换取羊马,于是常有数百人失踪。擒获生羌,就用锦袍、银带、茶绢赏赐。其中有自己回来的,而中途被西夏人抓住,无法辨明,御史都按法律处斩。王博文于是派遣熟悉边事之人,秘密持信纸前去招抚,说明只要他们回来就赦免其罪,于是一年中免于处死的人很多。朝廷把他的方式推广到其他各路。

他又说河西回鹘很多通过互市安家在秦、陇之间,请全部遣送出境,戒令守臣严密审察。再转任右谏议大夫,以龙图阁学士复知开封府。都城权贵住宅侵占街道,王博文按户籍制作确定街道的表木,命左右判官拆除违规建筑,一个多月完毕。出知大名府,转任给事中。宝元元年(1038年)三月召回京城权三司使,同知枢密院事,一个月后卒。宋仁宗亲自祭奠,赠官尚书吏部侍郎。

王博文以吏事出身,多次出任繁重的职务,为政平恕,常对儿子说:“我平素断决罪犯,处罚流刑,未尝不暗中挑选水土好的地方安置他们,你们要记住。”但是处理曹汭的案子,议者都说王博文迎合刘太后旨意,纵容罗崇勋罗织罪状。其子王畴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