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国珍
王国珍(1919年9月7日—2016年3月11日),中国河北省安新县北冯村人,中国共产党员,原黑龙江省计划委主任、党组书记、省委委员。[1][2][3][4]
王国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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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计划经济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省委委员[1][2][3][4] | |
任期 1981年-1983年 | |
黑龙江省计划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1][5] | |
任期 1958年-1966年、1973年-1981年 | |
国家财政局,国家机电分配局,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副局长[1] | |
任期 1952年-1958年 | |
保定专区行政公署专员[1][6] | |
任期 1949年-1952年 | |
个人资料 | |
性别 | 男 |
出生 | [1] 中華民國河北省安新县北冯村[1] | 1919年9月7日
逝世 | 2016年3月11日 |
政党 | 中国共产党 |
王国珍1932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3年3月转为中共正式党员。抗日战争期间,1939年经过党组织的培训,出任徐水县九区区委书记。1941年调任徐水县委委员兼徐水铁路东区分委书记,武工队政委[7]。1945年被任命为徐水县委书记,徐水支队政委(同年第二次国共内战期间改编为团,调入东北野战军)。1949年7月,调任保定专区行政公署专员[6]。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2年10月,奉调到中央财政机关,后到国家计委,经委管辖的机电分配局和建筑材料工业局,任副局长。1958年3月,调任黑龙江省计划委员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5]。文化大革命期间,1967年1月,被列入欧阳钦,李范五为首的“反党叛国集团”黑名单中诬陷打倒,并受迫害;1973年6月,复职。改革开放时期,1979年3月,黑龙江省省委为其平反,并兼任省委委员。1981年6月,任黑龙江省计划委主任、党组书记、省委委员[2][3][4]。[1]1985年12月,王国珍离职休养。[1]
参考文献
- ^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谢, 中天. 一位忠诚的老共产党员. 退休生活. 2007-07, (295): 14–17.
- ^ 2.0 2.1 2.2 黑龙江省五届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省人民政府人员名单.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黑龙江省). 2004-04-24 [2016-03-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13).
- ^ 3.0 3.1 3.2 3.3 省委老干部局代表省委、省政府慰问我委老红军王国珍同志. 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黑龙江省). 2015-02-13 [2016-03-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13).
- ^ 4.0 4.1 4.2 4.3 黑龙江省发改委春节前夕慰问离休老干部. 中国发展网 (黑龙江省). 2016-01-25 [2016-03-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12).
- ^ 5.0 5.1 黑龙江兵团后大事记(1976-1977). 黑龙江兵团网 (黑龙江省). [2016-03-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13).
- ^ 6.0 6.1 第六章 巩固政权 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 中共保定党史网 (保定). 2013-06-04 [2016-03-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22).
- ^ 7.0 7.1 英烈劳模. 保定地方志 (保定). 2013-02-05 [2016-03-12].[永久失效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