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正言鄆州人,五代後唐時的政治人物。

父親王志擔任過濟陰令。正言早年父親去世,家境貧寒,於是出家,跟從佛寺比丘學習,工於詩,密州刺史賀德倫知道了,令他還俗,給予州府的工作。德倫出鎮青州,表奏他為推官,德倫改到魏州,又改為觀察判官。莊宗平定魏博之後,正言繼續舊職,端正謹慎,不與人競爭。嘗為同事司空頲所欺凌,正言忍耐,後司空頲被處死,王正言代為節度判官。

同光年間,擔任戶部尚書興唐府府尹。當時孔謙為租庸副使,非常害怕張憲突出的表現,不想讓張憲擔任租庸使,於是向郭崇韜請託留張憲于魏州,最後崇韜即奏張憲為興唐府尹兼任鄴都留守,徵王正言為租庸使。王正言不喜歡繁雜的會計事務,動不動忘東忘西,事實上都是聽孔謙的。王正言受到輿論批評,於是最後被改為禮部尚書,由孔謙擔任了租庸使。

同光三年(925年)冬季,取代張憲為興唐府尹兼任鄴都留守,武德使史彥瓊鄴都監軍,對鄴都官吏、軍人頤指氣使,正言無法駕馭,只能猶豫地聽命。同光四年(926年)鄴都之變發生,魏博軍的一名小兵皇甫暉發動起事,攻入鄴城,立趙在禮留後,王正言還打算寫奏章報告朝廷,王正言的僕人說:「賊已殺人縱火,都城已陷,何奏之有?」於是王正言被迫率領幕僚、屬官迎接趙在禮。

後唐明宗即位,正言求為平盧軍行軍司馬,明宗同意了,最後卒于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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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舊五代史·卷69》,出自薛居正舊五代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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