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紹蘭
(重定向自王绍兰)
生平
少年好學,家貧,以教書所得奉養母親,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拔貢,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三甲進士,任福建屏南縣知縣、閩縣知縣、泉州府知府、福建按察使,累遷福建布政使。嘉慶十九年(1814年)任福建巡撫,主要從事福建之軍政事務。嘉慶二十二年(1817年)因審案有誤,與汪志伊誣陷福建布政使李賡芸,致李賡芸自縊亡,朝廷追究此案,後罷官歸里,居鄉十九年,閉門著述。道光十五年(1835年)逝世。
著作
著有《周人說經》8卷、《周人禮堂集義》、《漢書地理志校注》2卷、《管子地員篇注》4卷、《說文段注訂補》6卷、《董仲舒說箋》、《古文尚書逸文考》、《思維居士存稿》等。
參考文獻
- 《清史稿·卷359》
- 《福建省志》,福建省地方誌編纂委員會編,1992年。
外部链接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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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張萬書 |
福州府屏南縣知縣 乾隆六十年-嘉慶二年 (1795-1797年) |
繼任: 楊發和 |
前任: 吉壽 |
福州府閩縣知縣 嘉慶二年-六年 (1797-1801年) |
繼任: 葉紹棻 |
前任: 馮國柄 |
福建泉州府知府 嘉慶七年-十二年 |
繼任: 房永清 |
前任: 房永清 |
攝理福建泉州府知府 嘉慶十二年七月-十月 |
繼任: 金城 |
前任: 陳預 |
福建巡撫 嘉慶十九年(1814年)上任 |
繼任: 史致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