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 (清朝)

清朝的省
(重定向自甘肃省 (清朝)

甘肃省满语ᡬᠠ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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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麟德轉寫g'an su golo),为清朝内地十八省的一个省。

甘肃省
 清朝
1667年—1912年

1911年
國家 清朝
首府兰州府
歷史 
• 成立
1667年
• 废除
1912年
前身
继承
陕西承宣布政使司
甘肃省 (中华民国)
今属于
 中國甘肃省

督抚沿革

清朝沿用明朝陕西承宣布政使司西部设立甘肃巡抚宁夏巡抚凉州将军,雍正十三年(1735年)置,驻凉州府。甘肃巡抚,康熙元年(1662), 驻凉州府。1664年设甘肃按察使。1665年,裁撤宁夏巡抚。1666年右布政使和甘肃巡抚改驻兰州府,1667年陕西右布政使司改为甘肃布政使司。1754年,陕甘总督从西安改驻肃州。1759年,陕甘总督改为川陕总督,甘肃巡抚改为甘肃总督,驻凉州府。次年,恢复陕甘总督和四川总督的建制,1764年,裁撤甘肃巡抚,陕甘总督兼管巡抚事务,驻兰州府。1884年,新疆建省,陕甘总督管辖陕西、甘肃、新疆三省。

行政区划

甘肃省行政区划图(1820年)

清朝下轄八府、一直隸廳、六直隸州,共計六州、八廳、四十七縣:

兰州道

  • 兰州府,治今甘肃省兰州市,原为临洮府,驻狄道县,1738年,改为兰州府,兰州改为皋兰县。

平庆泾固化道

宁夏道

西宁道

凉庄道

巩秦阶道

安肃道

属新疆

参考文献

  •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清代卷》

參見

前任:
大明陕西承宣布政使司
巩昌府临洮府庆阳府平凉府
  大清甘肅省 繼任:
  中華民國甘肅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