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屍
從埋葬地點秘密清除屍體
盜屍是指盜取屍體的行為。
中國的盜墓或發塚通常不盜屍體,而是陪葬品,屍體是無法交換金錢的物質。但也有一些性變態者喜歡盜女屍予以姦淫[1],更有一些農村盛行陰婚(鬼婚),沒有成婚的男性在去世後,由家人為其尋找一位女性屍體合葬,因此常有女屍被盜[2]。盜屍有時是為了鞭屍洩恨,例如伍子胥挖掘楚平王墳墓鞭打楚平王尸體。此外《清史稿·姚立德传》卷325還记载,吏部侍郎姚立德为官严谨,“阳穀民王伦为乱,立德分守东昌,城圮难守,引运河水绕城壕,恃以为固;檄发伦先墓,磔其尸。”饑荒時期也有人盜屍食屍。明朝正统年间,在山东济南一带有辱尸“抗旱”的迷信,大旱之年,開棺辱屍,磔其手足,稱之“打旱骨樁”。张冀曾向明英宗朱祁镇上书,希望嚴禁。纪晓岚在《阅微草堂笔记》写道,“掘而焚之,亦往往致雨”。
十八、十九世紀英國的解剖學蓬勃發展,需要屍體進行解剖,所以大量的窮人及貧困工人的屍體變成盜屍者的獵取對象。在中世紀及文藝復興時期的歐洲,有記錄指學習醫術及美術的學生會從殮房、民居、墓地等地方盜取的屍體,以學習人體解剖學。藝術家達芬奇和米開朗基羅都曾盜取屍體,透過解剖認識人體,令他們作品更臻完美。
文化
注釋
- ^ 《盗墓史记》“奸尸篇”
- ^ 河南兩農民盜屍配陰婚 年輕女屍最高可賣7萬元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檔,存档日期2010-01-20.
參見
參考書目
- Ruth Richardson,“Death , Dissection and the Destitute”,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