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州中国南北朝时设置的

西魏废帝二年(553年)平蜀,次年改青州为眉州,治所通义县北周改安乐县,后改齐通县,隋名广通县,复名通义县,宋改眉山县。今四川省眉山市)。隋朝大业初年废。唐朝武德二年(619年)复置。下辖通义县、隆山县(先天元年改为彭山县)、青神县丹棱县洪雅县南安县(今四川省夹江县木城镇,武德五年省)。天宝乾元时曾改通义郡。辖境相当今四川省眉山彭山丹棱洪雅青神等县地。

宋朝时,属成都府路元朝至元二十年(1283年),省州治眉山县入州。明朝洪武九年(1376年)降为眉县,十三年(1380年)复升为眉州,治今四川省眉山市,直隶四川布政司[1]清朝时,属四川省。1913年废眉州为眉山县

唐朝眉州刺史

注释

  1. ^ 明史·志第十九·地理四》东川军民府......眉州元属嘉定府路。洪武九年四月降为县,仍属嘉定州。十三年十一月复为州,直隶布政司......
  2. ^ 《唐刺史考全编》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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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彙編·職方典·眉州部》,出自陈梦雷古今圖書集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