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茂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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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茂華(1522年—1583年),字君釆,號毅菴山東益都縣人。明朝政治人物。嘉靖甲辰進士。官至兵部尚書、三邊總督。

石茂華
石茂華後人保存之石茂華官服像
石茂華後人保存之石茂華官服像
大明總督陝西三邊軍務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籍貫山東青州府益都縣
族裔漢族
字號字君釆,號毅菴
諡號恭襄
出生嘉靖元年(1522年)七月九日
逝世萬曆十一年(1583年)十月二十六日
配偶原配茂氏
親屬(祖父)石存禮、(父)石麒
(姻婭)邢玠
出身
  • 嘉靖二十二年癸卯科舉人
  • 嘉靖二十三年甲辰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進士,授濬縣知縣,擢户部主事,监督草场。歷员外、郎中,出任揚州府知府,任內有破倭寇之功。三十八年(1559年),升迁山西按察司副使,未赴任,丁父忧归。四十一年,复除河南副使,四十三年,擢陕西参政,四十五年,进按察使,几月后,拜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甘肃。丁祖母刘夫人忧去职。虜寇入侵山西汾石一代,起复任山西巡抚。隆庆五年(1571年)入为兵部右侍郎,轉左侍郎。萬曆元年(1573年)遷都察院右都御史,兼兵部左侍郎、總督陝西三邊軍務,五年,加兵部尚書銜。不久,以故官掌南京都察院,力请致仕而归。万历十一年,時值旱災,饑荒嚴重,朝廷起复石茂華重任总督,盡力救災,到任六月,積勞病卒,年六十二。贈太子少保,諡恭襄。[1]

著作

有《毅庵总督陕西奏议》十三卷。詩作流傳不多,僅存四首。

  • 閱邊靖遠
黃沙磧里見孤城,濯濯川原鮮耨耕。
障接烏蘭寒氣迥,河涌積石暮雲橫。
昔年牧馬來貔帳,今日籌邊厚甲兵。
入夜笳聲遙對酒,遐陬不禁月華明。

家族

曾祖石銘,河间府通判。祖父石存礼,字敬夫,號来山,弘治三年进士,官绍兴知府。父石麒,號富亭,歲贡生。叔父石鲸,同科进士。

长子石恂(1567—1638年),字惟謙,號誠吾,荫生,官石阡府知府。次子石愔,字鍾岐,以荫授户部检校,转工部郎中。升平乐府知府,娶兵部尚书邢玠之女。

軼事

聊齋誌異》中有石茂華為諸生時,寫文章制伏諸鬼之奇事。[2]

參考资料

  1. ^ 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明人傳記資料索引》,1006:石茂華 ,字君釆,號毅菴,益都人。嘉靖廿三年進士,知濬縣,歷揚州知府,有破倭功,屢遷右都御史,總督陝西三邊軍務。值旱饑,至人相食,茂華日夜露禱,得大雨。復奏請蠲賦發倉,全活者萬計,居秦六月,積勞卒,年六十二,諡恭襄。
  2. ^ 《聊齋誌異·諭鬼》:青州石尚書茂華為諸生時,郡門外有大淵,不雨亦不涸。邑中獲大寇數十名,刑於淵上。鬼聚為祟,經過者輒曳入。一日,有某甲正遭困厄,忽聞群鬼惶竄曰:「石尚書至矣!」未幾公至,甲以狀告。公以堊灰題壁示云:「石某為禁約事:照得厥念無良,致嬰雷霆之怒;所謀不軌,遂遭斧鉞之誅。只宜返罔兩之心,爭相懺悔;庶幾洗髑髏之血,脫此沉淪。爾乃生已極刑,死猶聚惡。跳踉而至,披髮成群;躑躅以前,搏膺作厲。黃泥塞耳,輒逞鬼子之凶;白晝為妖,幾斷行人之路!彼丘陵三尺外,管轄由人;豈乾坤兩大中,凶頑任爾?諭後各宜潛蹤,勿猶怙惡。無定河邊之骨,靜待輪迴;金閨夢裡之魂,還踐鄉土。如蹈前愆,必貽後悔!」自此鬼患遂絕,淵亦尋乾。

外部連結

官衔
前任:
吴桂芳
明朝扬州府知府
嘉靖年
繼任:
任希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