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置
清制中書科原以掌科中書舍人或滿洲記事官掌理科事。乾隆十四年(1749年)改官名並分置掌印中書、掌科中書。三十六年(1771年),增派漢內閣學士1人管理中書科事務。三十七年(1772年),增派滿內閣學士1人,並皆改名為稽察科事內閣學士,負責監督管理,在掌印、掌科中書之上。中書科發送、領收檔冊或卷軸、考評保送屬員、核支公費役食等事務,由稽察科事內閣學士與內閣大學士共同列名畫稿。
宣統三年(1911年),內閣改制,中書科撤廢。[1][2]
参考文献
- ^ 朱金甫、張書才編,《清代典章制度辭典》,(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1年7月,國家清史編纂委員會工具書叢刊),頁87。
- ^ 《清史稿》,卷一百十四,志八十九,職官一,中書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