竇申
窦申(8世纪?—793年),唐朝官员,唐高祖岳父神武公窦毅的七世孙[1],窦参族子。
窦申官至至京兆少尹,转给事中。窦参很喜欢他,每每商议任命官员,都咨询窦申,窦申把信息泄露出去,以招权受贿。窦申被这些官员称之为喜鹊。唐德宗听说其事,告诫窦参,说他必被窦申连累,不如让他担任外官以掩盖议论。窦参说:“臣没有强些的子侄,窦申虽是疏属[2],臣平素亲近,不忍让他远出,我保证他不再犯。”皇帝说:“卿虽自己保证,众人的议论怎么说?”窦申也是不改。
兵部侍郎陆贽与窦参有矛盾。吴通微兄弟与陆贽同在翰林,受到德宗信赖。窦申是金吾大将军、嗣虢王李则之的从父外甥。李则之与窦申及吴通微、吴通玄一起诬陷陆贽。陆贽主持贡举,他们说陆贽考贡不实。贞元八年(792年),窦参让董晋推荐窦申为吏部侍郎,唐德宗不高兴。这时吴通玄取宗室女为外妇,唐德宗知道他们诬害陆贽,让人调查出奸情,四月,于是贬李则之为昭州司马,左谏议大夫、知制诰吴通玄为泉州司马,窦申为道州司马。四月十一,贬中书侍郎、平章事窦参为郴州别驾,窦申为景州(一作锦州)司户。即日以陆贽为宰相。次年,窦参再贬驩州。德宗对陆贽说:“窦申、窦荣、李则之应该发遣远恶之处。”陆贽上奏,窦荣没有邪僻之事,窦申、李则之应该除名流配。唐德宗将窦申等得配流岭南。在邕州赐死窦参,杖杀窦申,只有窦荣得免死。其子窦宣孟,官至长沙县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