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遡中(?—1646年),號昉初江西臨江府新喻县人,末清初政治人物,同进士出身。

生平

崇祯九年(1636年)丙子科江西鄉試第七十五名舉人,十年(1637年)登丁丑科會試第二百四十五名,廷試三甲第一百九十四名进士。兵部觀政,十一年授旌德知县,十三年考察,十五年補浙江按察司知事,本年升德清知縣,丁憂[1]

後任廣東提学副使,回鄉時寓居赣州,隆武二年(1646年)十月清軍金声桓部攻陷赣州,进行屠城,符遡中及其兄述中等众多明官死于其中[2]

家族

曾祖符省曾,廪生;祖符立德;父符大浩。

参考

  1. ^ 崇禎十年丁丑科進士三代履歷》:符遡中,曾祖省曾,廪生;祖立德;父大浩。昉初,易三房,己酉年九月二十二日生,新喻县人,丙子七十五名,会二百四十五名,三甲一百九十四名,兵部觀政,戊寅授旌德知县,庚辰考察,壬午補浙江按察司知事,本年升德清知縣,丁憂。
  2. ^ 《清史纪事本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