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惨案

江惨案,是指抗日战争时期国民政府在四川綦江残害抗日青年学生的事件。

经过

1938年春,国民政府武昌设立“军事委员会战时工作干部训练团”,以抗日救国为名招收青年学生,加以训练。武汉沦陷后,该团撤退到湖南沅陵,1939年春又迁到綦江[1]。1943年,正是抗日高潮时期,学员自动发起组织“忠诚剧社”,得到桂永清的批准,作为战干团正式机构,委派第一期毕业生熊寿农任总干事。著名演员有一期学员李英、三期学员郭灿。他们以“忠诚剧团”名义在重庆上演《李秀成之死》,演出时轰动山城,连续上演60余场。这个剧的内容影射了当地政府,在蒋介石陈诚授意下,李英等惨遭杀害后。桂永清又将剧团解散,与剧团有牵连的进步学员40余人,被杀害在该团附近的李子园[2]

从1938年秋到次年春,在团内大肆搜捕、审讯,在半年多内有200余人被活埋、40余人被拷打致残,而造成骇人听闻的惨案[3]

参考

  1. ^ 夏征农,陈至立主编;熊月之等编著. 大辞海 中国近现代史卷. 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 2013年12月: 314. ISBN 7-5326-4071-X. 
  2. ^ 郑蕴侠著. 中统秘闻 一个健在的中统少将的回忆. 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 1996年2月: 229. ISBN 7-220-03080-0. 
  3. ^ 张宪文等主编. 中华民国史大辞典. 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 2001年8月: 1855. ISBN 7-80643-456-9.